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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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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币政策】 一是加强货币信贷政策的指导和宣传。制定了《辖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金融机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2005年县域金融部门支持三农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各项货币信贷政策的贯彻实施意见。利用金融服务热线对利率、房地产、助学等货币信贷政策进行宣传,增强了政策传导效应,提高了工作效率,促进了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完善。二是继续创建银、政、企沟通服务平台。积极与地方政府及经济综合部门沟通,研究讨论辖区金融机构信贷结构和信贷投向的调整问题,联合发布金融运行情况反映,定期召开经济金融运行分析会议,政府和金融部门之间形成了良好的互动。结合本市“看项目、找差距、谋发展”活动,确立了以增加信贷投放总量与调整信贷结构并重的措施,其中,向招商引资项目倾斜的信贷政策受到政府部门的好评。三是积极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主动与鹤岗师范校、省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及商业银行沟通协商,同政府、财政等部门筹划生源助学贷款的运作模式。四是研究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推进难的问题。2005年11月,鹤岗中行恢复了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业务,当月发放贷款 114万元,支持了57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
  【加强和改进支农服务】 一是对农业生产资金需求进行调查测算。根据调查结果,本市2005年农业生产资金需求总量为20亿元(含农场全口径),其中:备春耕农业种植需求16.4亿元,农民自筹8.1亿元、信用社自有资金4.3亿元,资金缺口4亿元;养殖业资金总需求3.5亿元,资金缺口 1.7亿元。人民银行鹤岗市中心支行根据测算的资金缺口向哈中支申请支农再贷款规模。二是规范使用支农再贷款。2005年哈中支下达人民银行鹤岗市中心支行支农再贷款限额 3.7亿元,本年累计发放再贷款3.72亿元,其中:农户贷款3.54亿元,头寸贷款 1 800万元,无超限额发放再贷款的现象。支农再贷款覆盖面约41%,投放种植业贷款占累计投放总额的98%。三是加强支农再贷款的管理。完善了《鹤岗中支支农再贷款审批制度》,成立了大额再贷款审批委员会;加强支农再贷款的检查,保证支农再贷款的合理使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指导。
  【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 在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资金支持工作中,在积极组织各信用社上报专项票据申请的同时,对其增资扩股真实性、合规性以及不良资产、抵贷资产、股本金借方发生额增减变化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和审核。同时,定期对农村信用社改革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及时上报辖区农村信用社改革情况。2005年,本市三家农村信用联社共获得资金支持17 101万元,共置换不良贷款12 479万元、置换历年挂帐亏损4 622万元。
  【反洗钱和信贷征信管理】 一是创全省先例,建立反洗钱联席会制度。在总结以往反洗钱工作经验基础上,成立了全省首家反洗钱联席会。2005年共召开三次反洗钱联席会议,认真分析了鹤岗地区反洗钱的形势及国内、国际反洗钱工作动态,对各金融机构违反规定情况进行了通报。按照上级行文件要求,历时半个月时间,对全市反洗钱工作进行了检查,按期将检查情况向上级行作了汇报,并按要求对相关单位提出了处罚意见。二是进一步做好征信管理工作,努力推进鹤岗市征信业发展。继续做好企业征信管理工作和个人征信系统建设准备工作;推进农村(城市)信用社接入个人征信系统工作,接入初期测试工作圆满完成;完成个人公积金信息采集工作;开展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式征信知识宣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