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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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规划】 根据《鹤岗市旅游总体规划》、《鹤岗市“十一五”旅游发展规划》制定了《鹤岗市旅游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完成了全市旅游行业基础调研工作。确定了龙江三峡、鹤岗国家森林公园等 7个旅游重点开发建设项目;确立了以赵尚志将军纪念馆、东北电影制片厂为重点的红色旅游项目,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全力打造“东北抗战故地游”的红色旅游品牌。策划了以鹤岗、伊春、佳木斯为轴心,依托区域内景区(点),在“资源共享、市场互动、信息互通、优势互补、优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基础上,签订了黑龙江省东北部区域三城市旅游合作协议。
【旅游宣传】 2005年市旅游局全面启动旅游宣传促销战略,全面宣传鹤岗的旅游产品,叫响“不到黑龙江不算到龙江,要到黑龙江最美最近是鹤岗”的品牌。旅游宣传促销投入资金达45万元,分别在《黑龙江日报》、《鹤岗日报》、《鹤岗晚报》上设专版介绍了鹤岗旅游资源,在哈尔滨国际机场、鹤岗市区制作了五块大型旅游宣传广告牌,组织参加了2005年中国广西桂林旅游交易会。参加了哈洽会、北方十省市旅游交易会。举办了全市各星级酒店、景区、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参加的宣传促销广场文艺晚会。同时加大网络化的宣传力度,进入了黑龙江省政府信息网。在鹤岗视窗网站上展出鹤岗旅游风光照片85幅,进一步宣传扩大了鹤岗旅游产品的知名度,以知名度来扩大旅游客源市场。
【项目建设】 一是投资680万元建设面积为2 000平方米的太平沟景区旅游接待服务综合楼,形成接待、餐饮、娱乐于一体的多功能接待服务中心。投资50万元建设凤凰山滑雪场二期工程。投资20万元对慈禧行宫、鱼王庙进行修缮。投资 186万元建设名山岛环岛路、通岛桥停车场,并拆除岛上不规范建筑。投资 280万元对滚突岭、旅游观光塔、白龙大峡谷索道、小型停车场、雾龙亭至江边石板道、盘龙泉等项目建设。组建龙江三峡旅游车船公司,开通名山至嘉荫河口的旅游路线。二是建设细鳞河民俗风情园四期工程:细鳞河大桥水帘瀑布工程、园区高压线改造、民俗风情展示馆等项目,总投资 120万元。三是投资54万元建设鹤北联营红松母树林景区2 000米木板道、形象标志雕塑、1 000平方米休闲广场工程。四是投资60万元完成松鹤西湖公园大坝加固工程。五是投资78万元完成将军石山庄湖心岛扩建、大坝修复、园区道路、溢洪道修复等工程。2005年,全市旅游建设项目共完成投资 1 528万元,超额完成全年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旅游行业管理】 一是年初对全市各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景区进行了年审、复核、评审工作。在饭店晋星工作中,市旅游局和省旅游局星评委员会对东方宾馆(三星级)、绥滨县政府接待中心、阿凌达湖大酒店(二星级)经过初评和复核,最终评定为星级旅游饭店,使本市星级饭店达到了 7家,在全省同类地市中名首列前茅,具备了一定的旅游接待服务能力。二是制定了《整顿和规范旅行社旅游市场秩序三年(2005~2007)的规划》,对星级饭店、旅行社、旅游景区(点)进行规范性管理。加强了对出境组团社监管力度,规范了鹤岗四家旅行社经营行为。对那些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坚决打击和整顿,在“五一”黄金周前,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实行了责任保险和派遣单制度。对全市导游员进行了强化培训,并向社会公布了“五一”、“十一”、“春节”旅游黄金周期间的游客投诉电话。三是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下发了《鹤岗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应急预案》和《2005年消防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方案》,成立了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年初召开了“全市旅游行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与各旅游企业签订了2005年旅游行业消防安全责任状。重点在“元旦”、“春节”、春防和“五一”、“十一”黄金周期间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共查出消防安全隐患12项,下发整改通知书33份。建立了旅游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基础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