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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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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真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宗教政策和法规】 一是组织市、县(区)主管宗教领导认真学习、领会宗教政策法规,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二是对各级宗教干部进行政策法规培训,使其掌握宗教理论和法规,提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三是通过每月 3日宗教界政治学习,引导他们在法规范围内进行宗教活动。
  【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管理】 一是根据全省天主教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进行调查摸底,做了大量的思想教育工作,使本市 107名天主教教友都能够在法规范围内进行宗教活动。二是对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年检登记。三是协助公安部门做好打击邪教工作,2000年先后打击了中心河乡龙胜村“全范围教会”和勃利县吉兴河林场“韩国以利亚福音教会”。在打击邪教组织的同时,还对一些非法宗教活动给予了及时地制止。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是在国庆等重大节日各宗教活动场所升挂国旗,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激发了爱国热情。二是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活动,同当地乡街取得联系,开展扶贫救助活动,积极响应市委号召参加清理环境卫生的大会战,深受群众的好评。三是组织宗教界上层人士召开声讨梵帝冈册封“圣人”以及批判“法轮功”的座谈会,从而增强了抵制邪教组织并与之斗争的意识。
                                     (刘志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