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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银行风险及防范问题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银行风险及防范问题的几点思考

对我国银行风险及防范问题的几点思考



           中国人民银行七台河市中心支行行长 张桂云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中,风险已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经济现象,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而银行风险作为经济风险最主要最集中的表现形态,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有着极为重要的影响。本文试图对银行风险及防范问题加以分析与思考。



  一、银行风险具有必然性与不确定性
  在银行信用活动中,风险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必然现象,也是世界上所有国家都面临的共同经济现象,是不以社会形态为转移险,无论体制差异多大,总是以经济风险的集中表现最后反映显示出来,导致银行风险的因素较多,就银行本身而言,风险性增大的自身特点和表现有以下几点:
  1.银行本身尚未形成有效的、科学的经营机制和内控制约机制。一是经营机制不健全、不科学。一些国有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轨的过程中,尚未真正建立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的经营机制,粗放经营的思想没有从根本上转变,重发展、轻的。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经济活动中的风险也是客观存在的。作为经济活动重要组成部分的银行活动,其风险性也不例外。因此,在新的形势和条件下,如何认识和研究银行信用风险,建立起经济运行中的信用风险约束机制,减少不确定性因素,稳定金融运行,提高效益,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改革的深化,已是当务之急。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看,一个显著变化就在于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风险性因素扩大。对银行而言,就是负债风险因素和资产风险因素的增加,也就是说,在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许多风险开始通过市场机制显露出来,影响着金融活动的正常开展。
  从理论研究的角度来分析,人们对银行风险的必然性和不确定性这个问题日益重视起来,不论是专家学者,还是政府要员和实际工作者都在积极探讨,但从目前研究现状看,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在研究的内容上,引导和介绍西方银行的做法较多,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进行有益的分析与创新较少。侧重对银行研究风险的实务研究较多,而对理论分析与系统的风险研究较少;二是从研究范围上,存在着单纯就银行本身而论的现象,没有把银行风险问题融入整个经济活动之中,进行深入分析;三是在研究方法上,实务操作式的对策研究,一般性分析较多,而如何从我国的现实经济体制背景出发,进行实证分析较少,因而指导性不强。
  二、我国银行风险不断增大的自身特点
  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风险总是集中通过以货币和信用为媒介的金融风险表现出来。因此,金融风险主体的银行信用风管理,重业务、轻监控,重数量、轻质量,重规模、轻效益的倾向仍然存在,机构和网点设置往往不是从业务发展的需要和经济效益的角度出发,而是盲目地争地盘、铺摊子、扩规模,忽视管理、放松核算、不抓质量、不讲效益,使经营成本不断上升,经营风险不断扩大,经营效益日趋下降。在具体经营管理环节中,如对信贷质量监控和风险防范制度,对贷款的三查和审贷分离制度等执行的不认真,对权力缺乏制衡机制,对决策者没有明确的责任,这是形成信贷资产风险的重要因素;二是法人体制还未真正落实,前不久,中国人民银行颁了法人授信(权)的规定,各金融机构开办业务只有在法人授权的范围内才能进行,但有的分支机构为了自身利益超范围经营,超权限放款,乱设机构,违规经营等问题还时有发生,这样,既制约了商业银行的法人的作用,又加大了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的难度,形成了大量的经营风险;三是内控制约机制不健全。有的金融机构还没有建立起内部稽核、审计、监察等内控内审部门。有的设置了机构、配备了人员,但还缺乏明确的制度、必要的权力范围和相应的手段,无法履行监控职能。
  2.中央银行金融监管缺乏权威和工作力度。一是重批轻管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金融监管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金融机构的审批上,即使对金融机构实行监管,也主要以合规性监管为主要内容,没有做到审慎性监管,忽视了对金融机构经营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监管,缺乏对资本充足率、负债清偿能力和经营状况的监督管理;二是处罚手段单一。主要依靠罚款、通报批评等手段。而通报批评对象是集体,没有落实到责任人,难以起到震慑作用。特别是对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舆论手段的综合运用不够,影响了中央银行的监管权威;三是管理缺乏超前性和预防性,而监管的滞后性比较明显。中央银行的各级分支机构把主要精力和时间用于事后的检查处理上,缺乏监管的超前性和预防性。
  3.金融部门干部职工素质偏低,金融风险意识不强。目前金融机构由于没有建立严格的贷款风险责任制,特别是信贷资金的投向还没有真正与审贷人员的切身利益挂勾,风无动力、外无压力,对形成贷款风险缺乏责任约束。有的审贷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风险意识差,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品的市场信息掌握的不准,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贷前缺乏可行性论证,只凭主观臆断,有的甚至贷人情款,有的以贷谋私,形成了大量的风险贷款无法收回。有的银行工作人员政治素质较差,不能抵制各种腐朽因素的侵蚀,有的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给银行资产造成损失,这类案例屡见不鲜。
  三、减少银行风险的关键在于金融运行外部环境的改善
  现代市场经济是一种风险经济,指出了银行信用活动所面临的现实经济环境是充满着众多不确定性因素和风险性,银行信用风险在现代市场经济活动中,是经济运行风险的集中反映,因而,研究银行信用风险不能脱离对一定经济体制下的经济主体行为的分析,也就是说,不能脱离银行运行的外部环境。
  所谓银行信用风险不过是经济活动风险在信贷领域的表现而已,是由于受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使银行在信贷经营与管理过程中,实际收益目标与预期收益目标发生背离,有遭受信贷损失或获取信贷额外收益可能性。因为金融问题不过是经济问题的集中表现和反映,研究银行信用风险不能脱离经济现实而孤立从银行本身看待。从理论根源上分析,银行问题本身就属于经济现象。它是从产业部门分离出来的一种货币借贷资本的特殊部门。其经营和管理是以产业部门为基础的,如果脱离产业部门的实质经济运行,货币和银行也就成为无源之水。
  在现代市场经济制度下,所谓银行信用风险,也就是经济运行中的风险反映。从银行本身看,它不存在什么风险,之所以会有风险,是因为它作为经营货币资金的特殊产业部门,其借贷对象就是经济主体,只要各个经济主体在生产和流通、消费和分配中出了问题,必然会在银行信用活动中体现出来。只有经济运行顺畅,银行信用活动才能正常。笔者认为,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应立足于预防,致力于控制,积极去化解,应采取全方位综合配套的办法加以解决,就金融外部环境而言:
  一是积极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现代企业制度进程。目前企业贷款死滞过多,从现象上看是企业自有资金不足、负债过多、经营不善等引起的结果。从实质上看则是企业产权不分、责任不明、经营没有动力的后果。只有实行企业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才能有利于扩大企业资本金,调动企业经营活力和动力,有利于银行改善经营环境、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因而,在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银行要积极参与,要注重落实银行债权,防止架空和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发生。
  二是采取措施解决企业过渡负债问题。一要控制国有资产总量,抑制企业负债增长。强化总量控制,保持国有资产合理增长规模。国有资产规模过大就是超过国力进行投资,最后的资金缺口还得由企业通过借贷方式来弥补。因此,只有控制国有资产规模,才能抑制企业负债的增长;二要优化国有资产增量,增强企业偿债能力。解决国有企业过渡负债问题,必须从调整国有企业增量入手,变速度型增长为效益型增长,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盈利水平。同时,还要大大压缩新项目的资金,将新建项目的资金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上,通过加大国有企业改造的力度,提高竞争能力,促进效益增长,进而提高还贷能力。
  三是加强法制建设。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真正以法律为准绳,管理经济、治理社会,使中央颁布的金融四法一决定真正贯彻落实到经济领域各阶层,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使国有商业银行真正在浓厚的严肃的法制环境下,正常经营、自主经营,减少行政干预,使企业有借有还、自觉还贷,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质量。
  四、金融内部行为的规范化也是缩小银行风险的重要条件
  产生金融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因素,既有外部条件限制,又有内部行为作用,就金融内部而言,规范行为,强化管理是减少银行风险的内在条件。
  1.强化中央银行的监管力度。一是人民银行各分支行之间的金管、稽核、审计、监管等内部职能部门,在执行监管时要相互衔接、统一协调、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二是要充分运用法人管理、机构管理、业务管理等多种监管手段,全方位强化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加大中央银行的监管力度;三是要突出监管重点,要把监管重点放在个别信用评级较差,管理不善的金融机构上,改对所有分支机构监管为法人机构的监管,对管理人建立金融市场准入制度。只有突出重点,才能使惩罚落到实处,有效地控制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四是要进一步整顿金融秩序,严格禁止各种形式的乱集资、乱拆借活动,严格禁止擅自提高存款利率的行为,为金融业的稳健运行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2.建立金融风险预警处理系统。一是加快建立中央银行对金融风险的预测预警系统。定期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等级进行测评,对可能产生风险的金融分支机构及时提出预警,做到防范于未然;二是尽快建立风险处理系统。在对金融风险程度标识度量的基础上,根据金融风险不同的生成机理,制定不同的金融防范政策,把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必要的处理系统机构。当金融风险较为明显时,中央银行各分支机构应建立专门机构或班子,对出现的严重风险或有问题的金融机构进行重点跟踪调研,并制定处理意见,理顺金融运行的内部机构,使其尽快恢复正常的运行状态。
  3.商业银行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强化内部管理。一是要牢固树立“风险第一”的思想。树立“风险第一”的思想是搞好信贷风险的思想保证,也是银行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在西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中,“风险管理”是核心,在银行经营的三个原则中,“安全性”是第一重要的。随着我国经济环境和经营机制的改变,各级商业银行迫切需要树立“风险第一”的思想,切实把风险管理贯穿到银行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从防范、化解和减少金融风险出发,努力做好各项业务工作。二是完善经营体制。一要真正落实统一法人制度和法人授信授权制度。二要认真贯彻执行《巴塞尔协议》要求,全面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提高信贷资产管理水平。三要建立贷款审批组织机构,认真实行贷款“三查”、审贷分离、科学评估、集体决策的审批、决策制度;三是强化内部管理。一要建立内部监控指标体系,对信贷资产、风险资产、表外资产、业务经营、资金运用、经营成果等建立可供监测、考核的指标体系。二要实行贷款、投资等资金运用行为的管理责任制和风险防范责任制,把资产质量的好坏与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切身利益挂钩,以增强责任感。三是建立健全内部制衡机制,避免权力过于集中。同时,要设立专门机构和配备人员,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稽核等部门的监督职能作用。
  4.不断提高银行干部职工的政治和业务素质。一是要教育干部职工真正做到“爱行如家”,树立“行兴我荣、行衰我耻”的主人翁责任感,将自己的命运与银行的兴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二是要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信贷等重要岗位,上岗前必须进行严格的岗位培训,做到达标上岗,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三是要严格考核、奖优罚劣,建立健全信贷人员的奖惩制度,对信贷落实、收回状况要与奖金工资挂钩;四是要加强廉政教育和反腐败工作力度,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防止大要案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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