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六章 标准计量管理
章下序
康熙三十八年(1699),黑龙江将军衙门移驻齐齐哈尔后,民间贸易中开始使用计量器具。十九世纪中叶,出现了俄制和日制的计量器具。光绪三十四年(1908),清朝颁发《推行划一度量衡制度暂行章程四十条》,在全国推行“营造尺库平制”。但推行不力,旧制、外制混用。
中华民国初期,继续沿用清朝度量衡制度。1928年,国民政府颁发《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黑龙江省实业厅设权度局,统管全省度量衡事务。1930年,齐齐哈尔从国家购领标准器具,开始进行度量衡划一工作。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伪满政府开始推行日本的标准化计量制度。1937年,齐齐哈尔设立权度分局。计量器具的普及、制造、修理、销售和进口业务由伪满计量股份有限公司(后改称株式会社)管理,在齐齐哈尔设营业处,统一经营计量器具。
1946年,齐齐哈尔市政府进行土地改革,为解决土地丈量问题,东北行政委员会制定《关于划一度量衡和丈量土地标准》。丈量土地实行大亩制,废除中亩和小亩丈量标准,规定土地面积以垧为单位。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非常重视标准计量工作。在富拉尔基第一重型机器厂、富拉尔基北满钢厂、第一机床厂、第二机床厂、和平机器厂、建华机械厂等一大批工业企业中,建立起比较完整的标准计量体系,产品质量采用苏联的国家标准。建立天兴衡器厂、齐齐哈尔仪表厂、富拉尔基电表厂、齐齐哈尔玻璃仪器厂等一批计量器具专业生产厂。市企业主管部门制定一批产品质量标准及操作规程。1959年,成立齐齐哈尔市计量检定所。1961年,成立齐齐哈尔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标准化工作开始由政府职能部门统一管理。
“文化大革命”初期,标准计量管理工作受到严重的冲击,技术干部被迫离岗,全系统96人只剩下20余人,市属中、小型企业的产品质量管理失去控制,国民经济建设受到影响。
1978年3月,恢复齐齐哈尔市标准计量管理局。1979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管理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广泛开展标准计量整顿工作。
1981年,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内设质量监督科。1983年3月,建立市地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同时,利用社会技术力量和设备组建17个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初步形成市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网,开展统检、联检,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验,进行产品质量仲裁,开展评审优质产品活动。1984年,推行国际单位制,统一计量制度,完成了中医处方用药计量单位的改革,对重点企业和耗能大户进行计量整顿和验收。开展企业计量定级和升级工作,市区有136个企业取得定级合格证。
1979~1985年,经市标准计量局检定推荐的产品中,有3个获金质奖,10个获银质奖,59个评为部优产品,440个评为省优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