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市场调节
第二节 市场调节
1945年11月,齐齐哈尔市政府为保护和鼓励个体工商业发展,实行贸易自由的经济政策。1947年,嫩江省政府财政厅组织荣复转业军人组成国营大众燃料部,负责煤炭经销业务。1948年,齐齐哈尔市铁业公会设立材料厂,统一供应金属材料。
1951年,齐齐哈尔市煤建公司成立,为综合性经营企业,除主营煤炭外,兼营木材、建材、石油、化工等产品。根据方便生产和生活的要求,在市区西南设三百间房煤炭营业部。翌年,在市区东北三里岗子设三里岗子煤建营业部,并在中心城区增设5个煤炭营业部以及个体煤、柈子供应网点。后接管龙江县所属富拉尔基、昂昂溪、碾子山3处煤建营业部。当时,煤炭进货数量充足,市场煤炭敞开销售。1953年,木材经营业户发展较快,当年发展到90户。
1954年,成立市木材公司,下设三百间房、三里岗子木材经营部以及富拉尔基、昂昂溪、碾子山木材经营部。木材供应除等内木材实行计划调拨外,等外木材都敞开销售,年销售量l万立方米,计划外占30%。市五金器材公司、市交通器材公司、市化工原料公司经营五金、机电产品、化轻商品均敞开销售。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进入高潮,市煤建公司负责对个体煤、桦代销点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组建公私合营煤木业总店,下设27个合作门市部。同时,市煤建公司所属各煤炭营业部改称煤炭商店,年销售量46.9万吨。
1959年,齐齐哈尔市物资局组建物资供应站,经营金属材料、机电设备等各种物资。对金属材料、木材、煤炭等缺口物资实行计划外采购,与钢厂、矿山、林区密切合作,组织厂与厂之间调剂余缺,加工改制,计划外经营量逐步增加。1960~1962年国民经济调整时期,由于国内三年自然灾害和国际关系的变化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影响,物资短缺,供需矛盾突出。多年来,物资管理执行计划经济体制,企业库存物资积压较多。
1960年,开展清仓查库工作。清查出的钢材、机电设备、轻化工建材等积压物资,统归市物资部门,统一保管、调拨、使用。市物资部门用这些物资进行调剂串换,加工改制以缓解物资供需矛盾。同年10月,黑龙江省经济委员会、黑龙江省物资厅在克东县召开全省物资调剂协作会议,齐齐哈尔有64个单位参加,各单位自愿挂钩并签订合同,进行物资调剂协作,成交额10余万元。1961年12月,成立市物资销售调剂门市部,负责对各工厂企业积压物资的处理和企业生产急需物资的供应。同年,有煤炭、木材供应网点33个,为满足企业生产和人民生活起到调节作用。为保证丁纳橡胶、聚氯乙烯、灯炮等4个重点工程项目按时投产,市物资部门组织人力调回钢材4800吨、机电设备120台。全年组织9次物资调剂会,两次参加省调剂会,一次地区调剂会,6次市、县和大型企业调剂会。本着“先国家后地方、先计划内后计划外,既保重点又照顾一般”的原则,共调剂钢材13324吨,水泥521吨,木材4205立方米,生铁335吨,各种机械设备6840台(件),保证了113个建设项目急需物资的供应。
1963年,齐齐哈尔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成立后,负责为生产企业“代购、代销、代加工、代托运和调剂余缺”,与91个企业建立业务关系,供应所需物资200种。为21个工业企业代销机电产品和水暖器材等物资9500种,价值l390万元。年实现代办业务额461.7万元,占当年总业务额的96.6%。召开物资协作会,调剂余缺物资实现金额48.3万元。1965年,国家分配计划指标缩减,地方机电产品供求矛盾突出,年末,国家分配资源进货额仅实现380万元,占全年进货总额的36.3%。
“文化大革命”时期,市革命委员会为缓解供求矛盾,采取重点抓自筹资源的办法,由市物资部门拨钢材100~200吨,安排市线材厂、市变压器厂、市电机厂、市五金工具厂、市仪表厂等33户企业生产加工轴承、电线、后动链、电动机、变压器等38个品种,100多种规格的机电产品,弥补国家计划内物资不足。加工生产总值约420万元,占全年进货总额的40%,扭转了只靠国家计划分配的状况,也为调剂、串换短缺物资创造了条件。1972~1978年,随着地方工业的发展,国家计划内分配物资缺口较大,市物资部门加强物资采购工作,组织人员深入林区、矿山和生产企业协作调剂各种物资。1973年,实现代购额169万元,销售额168万元,经销主要物资有钢材437吨,有色金属8.5吨,生产铁18吨,机电设备34台,轴承2465套,电线27400延长米。从横山、鸡西等煤矿解决生产、生活用煤4000吨。从翠峦林业局购进红松2000立方米。从黑河、十八站购进扶育伐材3500立方米。从太原钢厂和鞍山钢厂购进急需的矽钢片和各种钢材2500吨。1974年,继续深入开展清仓查库工作。1975年,省革命委员会给齐齐哈尔下达钢材利用库存指标4200吨,到年末超额完成计划。1976年,齐齐哈尔市物资协作办公室成立后,进一步加强了物资协作工作,对出市物资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防止物资随意外流。当年,化轻建材产品,除玻璃产品计划外进货占60%之外,其他产品都是计划内进货。1978年起,物资供应体制政策改革后,计划外自行购进木材增多,国家分配的计划内木材相应减少,机电产品打破国家逐级分配格局,不分地区择优选购,市机电设备公司积极参加全国各地组织的各种物资订货会、调剂会、展销会、洽谈会,当年购入的机电产品有金属切削机床34台,发电机组350千瓦,工业轴承14.3万套,工业泵640台,电动机732台,变压器85台,铝线50吨,进货额1837万元,其中计划外占50%。
1979年起,物资流通贯彻“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指令性计划逐步缩小,市场调节的物资迅速增加。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召开处理积压物资,综合物资调剂会,签订物资调剂合同673份,调剂金额8l万元,为企业处理积压物资20多万元。同年7月,建成了开放的生产资料市场,齐齐哈尔市物资展销市场,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有中、省直企业、市属工交企业、各局供销企业60多个单位参加了各种产品和积压物资展销。至1981年末,共销售各种物资2100万元,为调剂余缺物资,处理企业积压物资,松动企业资金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方便用户供需直接见面的要求,市物资部门广设物资供应网点。同年,供应网点达到50个,经营化轻建材商品的网点由十几个猛增到800个,并向农村发展。9月,创办第一个农村物资供应网点—齐齐哈尔市郊区共和公社物资供应站,深受农民欢迎。此后,陆续在富拉尔基、昂昂溪、碾子山、雅尔塞等农村人民公社建立7个农业物资供应网点。全年,市物资部门按照市场需求,购入平板玻璃6320l标箱,占购入总量2/3;金属材料26062吨,其中计划外占79%;机电产品568万元,占40%,市清产核资扭亏增盈领导小组下发《关于下达利用和处理超储积压物资指标的通知》,市机电设备公司按照省、市规定收购各企业大量积压报废机电产品,废存总额946.2万元。该企业因机电产品超储积压,占用了大量的资金,造成长期亏损,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先后两次处理报废物资526.2万元,卸掉多年包袱。
1980年,计划内物资进一步缩减,计划外物资供应量迅速增加,建材和化工商品计划外购入3226万元,占总购入量的50%。其中,水泥15434吨,占总购入量的1/3;平板玻璃17l910标箱,是年计划分配量的4倍;金属材料年购入33372吨,计划外占2/3,销售19167吨,计划外占50%,机电产品计划外占55%;木材年销售量计划外占12%。1981年3月,组建齐齐哈尔市物资交易中心,设立金属材料、机电设备、木材及木制品、化工建材服务部,与各专营物资业开展联营、联销业务。年业务收费2571万元。
1983年,购进计划外水泥20500吨,平板玻璃93601标箱,油毡67400卷,均超过国家计划分配数量。购进计划外化工商品纯碱180吨,橡胶250吨,固体烧碱210吨。统配化轻建材商品逐步减少,绝大多数化轻建材商品自由进销,在经营的218种化轻建材商品中,统配物资仅6种,部管的36种化工商品中,下放28种,建材商品只剩8种。同年,金属材料购入28989吨,其中计划外12622吨,占43%;木材购入77534立方米,计划外16632立方米,占21%;机电设备总进货额2340万元,其中计划外占70%,实现销售额2663万元,其中计划外占25%。
1985年,生产资料市场发展较快,有物资经营网点87个。其中,城市网点77个,农村网点10个。年销售计划外金属材料8910吨,占总销量的27%;木材20079立方米,占30%。化工建材商品统配物资仅剩3种,建材三类商品逐年增加,当年达145种,购入总额4843万元,计划外占80%,主要品种水泥44137吨,计划外占73.37%;平板玻璃83570标箱,其中计划外占6l%;油毡157414卷,其中计划外占79%;石棉瓦23231块,暖气片63984片,白瓷砖345665l块。纯碱4630吨,计划外占20%;烧碱l062吨,计划外占20%;橡胶l831吨,计划外占10%;轮胎36669套,计划外占7%。建材商品年销售总额达到2280.2万元,计划外占75%,创历史最好水平。机电产品除汽车一种商品外,其他机电商品均敞开供应,年销售额6879万元,计划外占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