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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综合利用

第三节 综合利用


  废金属 1948年,市政府发动全市居民开展募捐铜、铁运动。当年回收铁29.2吨,铜7.02吨,支援了解放战争生产军火的需要。 
  新中国成立后,由市人民政府计划局负责分配调拨工作,逐步加强对废金属综合利用,年收购各机械工业的下脚料废金属l000吨,供应铸锅厂、农具车辆厂用做生产原料,也为北满钢厂等钢铁企业提供炉料。 
  1961年,贯彻“生产与节约并重”的精神,建立机构,配备人力,强化节约与物资综合利用工作。年回收废金属l526吨,除大部分作为炼钢、农具、炊具的生产原料外,还有一小部分调出供给鞍钢等企业。1964年,由市金属材料公司负责工业企业的废金属回收工作,市供销部门负责社会上零星废金属回收工作,形成对废金属回收管理的新格局。  
  1975年5月,市金属回收公司成立后,负责机械工业企业金属剩余边角料的回收加工等管理工作,形成管收、管加工、管供、管用、管节约的废金属回收管理体系。市计委制定《关于废金属回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各工矿企业的废金属由市金属回收公司负责收购,社会上零星废金属由市供销社所属的市旧物公司收购。市金属回收公司对回收的废钢屑、铁屑及边角料进行冷、热加工,压制成块,使轻料变成重料,粗料变成细料,为炼钢和铸造工业提供炉料。利用、改制钢材,加工成农用大车棚147个,铁椅架690套,包装箱2500个,手推车架子30个,以及铁床、铁凳等多种小商品。1977年,市金属回收公司购进废金属5239吨,销售废金属2904吨,利用废金属总量2640吨,其中上交国家25lO吨,地方留用130吨。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废金属资源不断扩大,回收废金属的经营网点由1976年的2个增加到9个。至1985年末,共购进废金属14万吨,销售12.17万吨。其中,上交国家43652万吨,上交省3066吨,地方留用7.5万吨。

  1977~1985年齐齐哈尔市废金属利用一览表
                   单位:吨



  木材 1963年,木材行业利用木柈子中疙瘩头加工成木炭,供应工业(铸造)生产和人民生活需要,年供应木炭430吨,获利5.4万元。1965年,市民开始试用芦苇、柳条起拱建造节木拱房、拱窑。市木材管理部门组织专人总结这一木材节约经验并宣传推广。至1979年,共建节木拱房3.5万平方米,拱窑2.5万平方米。
  1979年,深入开展物资综合利用和节约工作,推广杭州市开展木材综合利用和节约经验,制定木材节约代用规划,在木材行业开展按需加工、小料拼接、配套供应等项业务,充分利用木材资源,提高木材出材率,实行卸车选、上垛选,凡是有使用价值的木材全部挑选出来进行综合利用。在烧材中挑选出有使用价值的木材加工箱子板、灰条子等,全年从薪炭材中选出木材、房材12956立方米,选材率达19.5%。1980年,市区开展“以钢代木”的节约活动,市物资部门派人协助齐铁电力厂、市木器家具厂等单位开发新产品空腹钢门、钢窗,节约木材l000立方米。大力推广基建新工具——钢模板(做跳板用),年节约木材500立方米;并使用钢绞手架、架钢灰槽等新工具,年节约木材70立方米。1981年,开展以塑代木、以纸代木、以土代木等节约活动,年节约木材4900立方米。1983年1月,齐齐哈尔市木材公司荣获“全国木材节约代用先进单位”称号。
  1979~1985年,共节约木材17l367立方米。其中,1985年黑龙江省给地方下达节约木材计划52000万立方米,实际完成56562立方米。
  煤炭 1964年,煤炭供应贯彻“能源开发与节约并重”的方针,逐步实行凭证定量供应节约有奖、炉渣回收、配煤加工生产、改炉改灶等管理方法。地方煤炭管理部门采取管供、管用、管节约、管煤渣回收利用等措施。同年,市人民委员会针对城乡居民家庭炉灶、火炕等煤炭浪费大的问题,推广包炉灶、马蹄灶、花盆灶等先进炉灶经验。革新后的炉灶每台年均节煤0.15吨,年革新炉灶2万台次,节煤3000吨6.6万元。1965年,进一步开展群众性节煤活动。改修炉灶2.2万台次,节煤3.300吨7.26万元。1970年,市煤炭管理部门组织人力对各行业的生产进行调查测算,制定出耗煤标准,实行凭证定量供应,既保证生产、生活需要,又解决了煤炭耗损浪费的问题。年节煤4700吨10余万元。1972年,煤炭实行凭证定量供应后,煤炭进货没有完成计划。城市居民生活用煤较紧张,对革新炉灶要求迫切,先后研制出可做饭、取暖两用的土暖气、缩脖炉、偏心炉、燕窝炉、三次回风灶等火力集中、保温效果好、省煤省时的炉灶20多种。经过推广,当年革新炉灶达7.5万台次,节煤1.13万吨24.75万元。
  1978年,在推广“鞍山炕”的基础上,研究改进成适合地方特点的“龙沙炕”、“八吼炉”、“碟子炉”等1O余种先进炉灶,至年末共革新炉灶近4万台次,节煤约6000吨,价值14.4万元。1979年,对工商企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仍在使用的日伪时期遗留的917台发热效率低、煤烟流程短、排烟温度高、热量损失大、煤炭耗量多的旧式锅炉进行更新改造,全年完成28个单位119台次旧式锅炉更新改造的任务。改造后提高热效率15~20VA,年节煤3500吨,价值15万元。市燃料公司针对工矿企业煤炭不能充分燃烧,炉渣内尚存40%含炭量的情况,推行“梅花顶、炉渣二次回烧法”等烧煤新技术。1980年,推行炉渣烧砖先进经验,每万块红砖原料掺入炉渣7立方米,利用炉渣中含有的40%可燃热量起到的内燃作用,提高红砖质量,降低煤耗,经试点每万块红砖节煤40公斤,煤耗下降6.8%。全年共回收炉渣4万立方米,生产砖2000万块,节煤l60吨,价值7200元。1982年,物资部门进一步开展节约煤炭活动,推广蜂窝煤,在煤炭二商店筹建了以粉末无烟煤为主要原料,通过机械加工挤压成蜂窝式园柱形煤生产线,年产量7000吨,节煤2300吨11万元。年末,深入开展煤渣综合利用,市物资局与市建材局联合颁发《市炉灰渣回收管理条例》。1983年,市炉灰渣烟道灰回收办公室重新修订《炉灰渣回收实施细则》,对用煤单位下达年炉渣回收计划,实行“按近煤收渣,以渣供煤”。至年末,回收炉渣14万立方米,生产内燃原料红砖7000万块,节煤560吨2.5万元。
  1985年,市区共节煤125372吨,价值455.57万元。其中,回收炉灰渣2l万立方米,年产红砖10500万块,节煤840吨,获利5.04万元;更新改造锅炉102台,节煤3420吨,节约15万元;革新炉灶3万台次,节煤4500吨,节约269.69万元;配煤生产线共生产加工配煤11.4万吨,获利1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