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锅炉制造业 1954年4月,由54名铁匠集资入股,在龙华路北成立齐齐哈尔市第一铁业生产合作社。1956年,改称齐齐哈尔市第二机械厂,开始制造“兰开夏”牌120马力A、B两个型号的锅炉,辅以生产农用拖车、铧子、镰刀等产品。1958年,第二机械厂与第二铁业生产合作社、水暖生产合作社、打井生产合作社合并,改称齐齐哈尔市风动机械厂。1960年,工厂迁至南市郊明海路117号。同年,齐齐哈尔市水暖器材厂并入,改称齐齐哈尔市轻化工设备二厂,隶属市第二轻工业局。以生产工业泵、污水泵、卷扬机、鼓风机等产品为主,“兰开夏”牌锅炉为辅助产品。1962年,根据国家调整方针企业关停。同年8月,原企业180名职工集资,在工厂旧址成立齐齐哈尔市大五金生产合作社,主要生产“兰开夏”牌140马力HB型、140马力HP型、60马力HB型三个型号的锅炉等产品。1965年11月,企业改称齐齐哈尔市锅炉厂,以生产“兰开夏”牌小型工业锅炉为主导产品。1966年,企业接受国家第一机械工业部生产工业锅炉的指令性计划,从此结束体制多变,生产经营不稳定的状况,逐步形成以生产锅炉为主的企业。1972年,生产LSGl—8型工业锅炉2l台2l蒸吨。KZG2—8型工业锅炉24台48蒸吨,完成工业总产值131万元。实现利润37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4471元。
“文化大革命”中,企业自筹资金扩建厂房3357平方米。1976年,建筑面积达8053平方米,设备增加20台,固定资产原值由1966年的54万元增加到196万元。同年,第一机械工业部确定齐齐哈尔市锅炉厂为每小时产气量4蒸吨的燃用劣质褐煤沸腾炉的试制单位。1977年,生产SHF4—13型燃褐煤沸腾炉l台,KZG2—8型工业锅炉35台70蒸吨,KZGl—8型工业锅炉45台45蒸吨。完成工业总产值260万元,利润50.1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6019元。
1979年3月,市锅炉厂划归市机械冶金工业局领导,停止其他产品的生产,成为锅炉生产专业厂。同年,开发研制成功SZW4—13型、SZW2—8型、KZW2—8型、KZGl—8型4个型号的新产品,年产6个型号的锅炉19l台322.5蒸吨。完成工业总产值500.1万元,实现利润51.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11340元。工厂被市政府授予“工业学大庆先进单位”。
1981~1985年,国家投资175万元,自筹资金30万元,进行全面技术改造,增加摇臂钻床2台,剪板机1台,空气压缩机1台,内环缝焊机1台,平头机1台。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组织产品销售网络,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企业内部改革分配制度,向生产一线倾斜,向科技人员倾斜,向经销工作人员倾斜。1981年,销售人员在市场调查中发现,2吨蒸汽量的温水锅炉适销。工厂决定在计划外增产20台,当年销售一空。提前半个月完成年生产计划,并超额120万元。
1982年4月,锅炉厂与建华农机厂、铁锋机械厂、昂昂溪机械厂、农牧机械厂的四分厂、华安仪表机床厂合并,改称齐齐哈尔锅炉总厂。9月,企业接受国家机械工业部和国家劳动人事部关于企业整顿的检查和验收。火管锅炉和水管锅炉合格率分别获91和93.7分。10月,企业转为全民所有制。同年,研制开发SZGO.5—7型、SZG0.9—7型、KZGO.9—7型、KZWPl—7型、KZl2—7型、KZWP2—7型、KZIJ4—10型、DZG52—4/9型8种新产品并取得成功。年产10个型号锅炉466台522蒸吨,完成工业总产值1023万元,实现利润46.6万元。同年,齐齐哈尔市第四机械厂并入。1984年,锅炉总厂与中国船舶总公司第’703研究所、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立生产、科研、教学联合体,成功地研究并制造了燃用低褐煤SHWP2—7H型节能锅炉。9月,该产品通过技术鉴定。结论为:产品具有出力足、效率高、煤种适应性广、烟尘排放浓度低等优点,填补了国内空白。
1985年,锅炉总厂有职工1368人,其中技术人员67名。固定资产原值632万元,净值339.2万元。企业占地面积173432平方米,建筑面积16751平方米;各种设备254台(套)。完成工业总产值l553万元,实现利润145万元(1983~1985年连续3年利润超百万),上缴税金64万元。全员劳动生产率ll352元。生产11个型号锅炉585台,929.4蒸吨。产品畅销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河南、山东、江苏、湖北、山西、陕西、云南、四川、天津、北京、内蒙古、新疆等省、市、自治区。锅炉总厂成为国家工业部和国家劳动人事部定点生产工业锅炉的企业。
1972~1985年齐齐哈尔市锅炉制造业产品产量一览表
单位:个、台、蒸吨
1972~1985年齐齐哈尔市锅炉制造业主要经济指标一览表
单位:万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