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四章 冶金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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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业 光绪十八年(1892),瑞盈炉作坊开业,生产炉具、车具、刀具等产品。此后,铁制品手工作坊日渐增多。至1931年,手工作坊逐步发展为小型工厂。但多为私营铸造业户,生产铸铁锅、农具、车具等生产和生活用品。
1950年lO月,经东北人民政府报请国家政务院批准,在富拉尔基区建特殊钢钢厂—北满钢厂(齐齐哈尔钢厂)。同年,4户私营铸造业户合并后成立翻砂生产合作社(齐齐哈尔市铸锅厂)。
1965年,富拉尔基人民公社综合机械厂改称富拉尔基钢管厂(齐齐哈尔市钢管总厂),同年,富拉尔基炼油厂改称齐齐哈尔钢厂一分厂(富拉尔基钢厂)。至此,齐齐哈尔有冶金工业企业4户。
“文化大革命”期间,7台金工业受到冲击。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对生产、经营、技术、财务、分配制度、物资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齐齐哈尔钢厂已具备年产特种钢40万吨、特种钢材30万吨的能力,与设计能力相比分别提高1.42倍和1.82倍。产品广泛应用于国防、航天、航海、电力、通讯、机械和科研等部门,向国家提供了迫切需要的特殊钢种。部分冷、热轧钢材、锻压钢材远销巴基斯坦、菲律宾、约旦、法国、美国等国家。50余种特种钢和特种钢材填补了国家空白,32种特种钢和特种钢材创国优、部优和省优质产品。其中,荣获国家金奖l项,银奖2项。
齐齐哈尔的冶金工业受到中央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先后有周恩来、刘少奇、朱德、邓小平、陈云、叶剑英、彭德怀、胡耀邦等到齐齐哈尔钢厂视察、指导工作。1962年6月20日,周恩来总理在视察工作时,称赞该厂是“祖国的掌上明珠”。1985年,省政府授予齐齐哈尔钢厂“六好企业”称号;在12月召开的全国特种钢平炉生产评比会议上,获1984~1985年“双连冠”单位。
1985年,齐齐哈尔冶金工业有职工17728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085人。年产特种钢388239吨、特种钢材296553吨、铸钢件l625吨、铸铁锅30.6万口/3100吨、暖气片2484吨、炉具341吨、铸铁件2280吨。完成工业总产值29530万元:实现利润3457.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