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采石业 光绪七年(1881),山东、河北、辽宁等地的一些石匠来齐齐哈尔在碾子山生产加工石碾、石磙、石磨等产品。光绪二十二年(1896)修建中东铁路时,所有路基、涵洞所用的石料,均采自此处。
1951年,省工业厅在碾子山镇西成立采石厂。初期,无固定工人,只有几十名临时工,自带工具进行开采。1952年,采石厂交给龙江县后改名为碾子山采石厂,年产石料7万立方米。1954年,因1、2、3号山石质不佳,遂将生产场地迁至碾子山主峰。1956年,采石厂修建2.7公里铁路专用线运输石料。年产各种石料32.99万立方米,完成产值282.8万元,实现利润0.5万元。1959年,进一步改善生产条件,将手工打炮眼改为机械打眼,年产石料35.85万立方米。1960年,产量增至52.19万立方米,完成产值448.1万元,实现利润56万元。1961~1963年,产量下降,最低年产石料6.44万立方米。1964~1965年,年产量又回升到8~9万立方米。
“文化大革命”初期,年产石材大多在5~6万立方米之,因效益不佳出现经营亏损。1970~1972年,产量增至6~7万立方米,产值60~90万元。1973~1976年,开发三公里采石场,年产石材增至8~9万立方米,产值70~80万元。1976年,采石厂划归采石公司。
1979年,采石厂扩大生产范围,增加对碎石、块石、河流石的开采与加工。年产量13.8l万立方米。1980年,石材总产量增加到14.62万立方米,完成产值148.3万元,实现利润9.1万元。
1982年,投资65万元进行技术改造。其中河流石生产线投资40万元,碎石生产线投资15万元,块石生产线投资10万元。年可增产河流石100万立方米,碎石1.5万立方米。同年,生产石材13.6万立方米,完成产值227.7万元,实现利润5.1万元。
1985年,采石厂有固定资产原值341万元,净值249万元,有职工877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14人。年产石材13.4万立方米,完成产值271.8万元,实现利润2.4万元。
1952~1985年齐齐哈尔市采石业经济指标一览表
单位:万元、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