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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九章 木材加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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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绪十五年(1889),齐齐哈尔就有进行锯材和木器生产的私营手工作坊。1929年,作坊演变为工厂并开始使用机械对木材进行加工,时有锯材和木器制造两个行业。至1942年,有制材厂8户,木器厂15户。
  齐齐哈尔解放后,1948年有制材厂10户,其中公营企业4户,生产铁路枕木、电柱、桥梁及军用木材、民用建筑材料等产品。有木器家具手工业5l户,生产家具、农具、炊具、寿材等。
  1950~1951年,先后建黑龙江制材厂、黑龙江省供销合作联社木材农具工厂两个国营企业。1954年,生产锯材15217立方米,木制农具585000件。
  1956年,私营制材厂和个体手工业户经过社会主义改造,先后走上公私合营及合作化道路。同年,公私合营厂家并入国营企业。至1958年,有齐齐哈尔制材厂等两个国营制材企业和齐齐哈尔木器家具厂等5个集体木器家具企业。1959年,以锯材为主要产品的木材加工业向深加工方向发展,除生产锯材外,还生产门窗等木器产品,形成了木材综合加工业。1965年,产锯材125872立方米,生产军工产品代号箱464757套,完成产值l472.8万元。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木材加工业受到冲击。1968~1970年,木材综合加工业连年亏损。1976年,木器家具业产值略高于“文化大革命”初期水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木材加工业经过全面整顿,开发新产品,进行技术改造,进入新的发展时期。1985年,木材综合加工业的2户国营企业,主要生产锯材、代号箱、活动房、胶合板等产品。木器家具业的5户集体所有制企业,主要生产木制家具及木制炊具。全行业共有职工4718人,其中技术人员92人。年产值2940.4万元,利税333.13万元。国营新工木材综合加工厂,以配套完整、机械化程度高、工艺先进闻名于黑龙江省林业系统,成为具有当代技术水平的中型企业。齐齐哈尔市木器家具厂引进日本板式家具生产线,一改家具产品老化、技术落后的面貌,实现机械化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