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经济作物 清初,齐齐哈尔居民已开始种植烟草。嘉庆年间,增加了麻、苏子的种植。清末,开始零星种植葵花。中华民国时期,增加线麻、芝麻和果树的种植。
新中国成立后,经济作物增加了甜菜、花生、药材等。1955年,种植经济作物27332亩,占播种面积的2.07%。其中,甜菜占55.8%,烟、麻占11.9%,葵花、线麻等油料作物占30.7%,其他经济作物占1.6%。1958年,昂昂溪人民公社开始试种花生。因食用油紧张,市人民委员会大力发展油料作物生产。1960年,葵花、线麻等油料作物播种面积增至10870亩。同年,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增到30717亩,占播种面积的2.39%。1961年,因蔬菜生产基地扩大,经济作物面积减至15560亩,总产量下降。1963年后有所恢复。“文化大革命”时期,片面强调粮食生产,经济作物面积大幅度减少。1968年,经济作物面积减至11125亩,仅占播种面积的0.83%。1970年后,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回升,1976年达到147814亩,占播种面积的3.55%。其中,油料作物占23.2%,甜菜占47.2%,麻类占16.2%,烟草占3%,药材占O.8%,其他经济作物占9.6%。
1980年,齐齐哈尔市调整种植业结构,经济作物面积达12l16l亩,占播种面积的8.27%。1981年,引进黑穗醋栗(又名黑豆果、黑加伦子)。1983年,经济作物面积140080亩,占播种面积的9.5%。1985年,经济作物面积增至340171亩,占播种面积的23.74%。其中,甜菜占40.34%,油料作物占51.7%,烟草占1.37%,其他经济作物占6.47%。
1949~1985年齐齐哈尔市主要经济作物播种面积一览表
单位:亩
1949~1985年齐齐哈尔市主要经济作物总产量一览表
单位:万公斤
1949~1985年齐齐哈尔市主要经济作物平均亩产量一览表
单位: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