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捕捞
第一节 捕捞
清代,少数民族居民捕鱼工具主要有:竿钩、捋钩、鱼叉、竹制花篮、箔旋网、丝挂子、大小拉网、铁脚子网、扒网等。
民国时期,渔业捕捞由个体经营。捕鱼场所以嫩江水域为主,嫩江两岸有许多固定的网卧子、鱼亮子。对于其他河流、湖泡,场随鱼变,网随船走。1924年,出现鱼货交易场所,渔业开始向商品生产方向发展。网场、捕鱼人员日渐增多。1936年捕鱼11.3万公斤,1939年达30.8万公斤。
1949年,齐齐哈尔有渔船50只,渔民500人,捕捞量53.9万公斤。1953年,成立3个渔业生产互助组,有渔船200只,捕鱼人数800人,捕捞量达60万公斤。
1956年后,相继成立嫩江、新江、富江、沿江等4个渔业生产合作社,以及大民、五福玛等lO个农、渔兼业生产队。有渔船248只,捕鱼人数666人,年捕捞量160万公斤。
1958年,渔业社队改为人民公社,船只、网具入社归集体所有。1960年,农业遭受自然灾害,粮食减产,人们以鱼代粮,开展全面捕鱼。有渔船l000只,捕鱼人数l467人,捕捞量400万公斤。
“文化大革命”时期,渔业生产受到影响,捕捞量下降。1966~1975年,平均年产鱼180万公斤,与“文化大革命”前10年的平均年产鱼量相比,下降了66.2%,其中1969年捕捞量92万公斤,比1965年减少102.4万公斤。
1978年后,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渔业队解散,船只、网具承包给个人。由于嫩江污染严重,鱼源贫乏,渔民纷纷改行,捕捞人员减少,捕捞量下降。1981年,有渔船183只,比1977年减少238只,捕鱼人数减少1105人,捕捞量减少70万公斤。1981~1985年,平均年捕捞量113.9万公斤,是1949年以来捕捞量最低的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