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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机关企事业副食品基地

第五节 机关企事业副食品基地


  齐齐哈尔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办的副食品基地最早出现在解放初期。1948年,市电业局在大民屯创建一处农园,职工11人,耕地38垧,一年后停办。1959年4月,市委在小五福玛建立一处以发展畜牧为主的农场。1961年,搬迁到富裕县。
  1958年,齐齐哈尔车辆厂与新发等3个大队合办旭光农场,耕地2314垧,其中,车辆厂占1500垧。还办起养鸡场、养猪场、酱菜厂、酒厂。1962年lO月,中共中央指示,凡厂社合办的农场,如果农民不同意,工厂就应当退赔。同年,车辆厂停办旭光农场,除将土地、机井等都分别退还给3个大队外,还退赔现金3.73万元。同时将其他设备收回工厂。
  1960~1962年,为解决副食品供应的紧张状况,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市人民委员会发出了“全党动员,依靠群众,自力更生,大办副食品基地”的号召。机关、学校、部队、工厂等部门,先后办起100余处自给性的副食品基地(农牧场)。1966年,根据毛主席“五七”指示,在“农业学大寨”的群众运动中,大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市区又新建和扩建一批副食品基地,当时称为“五七”基地和青年点。这对改善职工生活、减轻市场负担、缓解副食品供应的紧张状况起到重要作用。1978年,市区副食品基地发展到213处。1966~1978年,市区副食品基地累计开垦荒地22万亩,其中,种植粮食作物16万亩,共生产粮豆1.13亿公斤,绝大多数单位都能达到口粮、种子、饲料三自给,还上缴国家250多万公斤粮食。同时,自产肉、蛋、鱼、乳、果205万公斤,仅1978年就生产粮豆1.65万公斤,蔬菜(含马铃薯)1265万公斤,养猪9500头,养禽(鸡、鸭、鹅)8.5万只,养鱼8万尾,自产肉、蛋、鱼57.5万公斤。除自食外,还向国家交售蔬菜17.5万公斤,牛奶10万公斤,鲜蛋2万公斤。市区各基地先后安置知识青年2.1万人,解决职工家属就业l500人。市区的副食品基地建设初具规模,总建筑面积9万多平方米,有各种拖拉机338台,汽车66台,畜力车300余台,打机电井520眼,农业的机械化和水利化程度都有很大提高。市区的副食品基地建设对促进“工农结合、城乡结合、有利生产、方便生活”起到重要作用。
  1980年,随着市场副食品供应情况的好转,各单位相继自动停办副食品基地,土地交还给社队,设备收回单位。1982年末,副食品基地已由213处减少到155处。到1985年末,仅剩100处,主要是部分国营大中型企业和市、区级机关办的副食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