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林场
第三节 林场
1959年,建成青年林场。1960年,建卧牛吐和昂昂溪林场,翌年撤销。1962年,华安林场划归齐齐哈尔市。青年林场和华安林场共有职工715人,经营面积16l299亩,其中宜林地83013亩。同年,造林3324亩。1965年,整顿林场,青年林场和华安林场职工精减到119人,年造林4845亩。1969年,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单一造林,半年生产半年闲,一切开支全部打入造林成本,平均每亩综合成本高达49.21元,比国家投资指标高135.9%,年造林5342亩,超支151446元。
1979年,清除“左”的思想影响,全面落实“以林为主,多种经营”的办场方针,调整植树造林和多种经营生产比例关系,实行财务包干和“包、定、奖”责任制,造林面积迅速增加,造林成本明显下降。同年,青年林场和华安林场造林16620亩,每亩综合成本降至19.40元。同时,发展种植、养殖和加工业生产,扭转了连续多年的超支亏损局面,盈利0.9万元。1982~1983年,国营林场进一步完善经济承包责任制,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两个林场造林31644亩,成活率85%,保存率81.3%,分别比1981年提高22.5和31.3个百分点,每亩综合成本降到18.60元。
1985年,青年林场和华安林场共有职工300人,经营面积104415亩,其中人工林82416.9亩,天然林3320亩,蓄积量82990立方米,人工成林累计出材5968立方米,成为市区“三北”防护林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和木材生产基地。同年,造林6332亩,人工成林抚育间伐2850亩,出材786立方米。天然林改造439亩,出材582立方米,实现利润14.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