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下序
第三章 公路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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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五年(1686),清朝为加强边疆防务,抵御沙俄入侵,辟吉林乌拉(吉林市)至黑龙江瑗辉驿道,齐齐哈尔境内设特穆德赫(昂昂溪头站)和卜奎两个驿站。驿道的开辟,加强了黑龙江地方与朝廷的联系,对齐齐哈尔城的兴建、开发起到重要作用。咸丰年间,黑龙江地区人口渐增,交往日繁。至光绪二十九年(1903),在驿道基础上,逐步形成以齐齐哈尔为中心,通往宽城子(长春)、瑗辉、呼兰、通肯等地的民间道路。民间通商、物资交流日趋兴旺,促进了齐齐哈尔的经济发展。
1912年冬,齐齐哈尔境内出现汽车运输。俄国商人草创齐齐哈尔至黑河的长途运输。此后,省城齐齐哈尔商人相继开办汽车行(厂),经营城内公共交通和通往黑河、克山、拜泉、安达及毗邻各县的长途客货运输。至1927年,已组设汽车行(厂)70余家,有各种汽车90多辆。1929年,省城16个汽车公司拥有大中小型外国品牌汽车166辆,经营长途运输。货运路线北抵黑河,南及彰武,东通林甸、拜泉,西北至甘南。客运以省城为中心,有通往黑河、嫩江、克山、拜泉、讷河、林甸、昂昂溪、甘南等8条线路,1670多公里。市内短途货运以畜力车为主。
1931年11月,齐齐哈尔沦陷时,仅有2条汽车客运路线维持营运。1935年,建成嫩江公路大桥,同时相继修筑齐齐哈尔至甘南、昂昂溪、林甸和碾子山至景星等地的国道。1941年,大部分汽车和油料用于军事,民营汽车运输业趋于崩溃,公路客货运输主要依靠民间畜力车进行。
齐齐哈尔解放后,民间运输仍以畜力车为主,货物装卸由车主自理。1947年,在市政府领导下整顿交通秩序和运输车辆,成立“齐齐哈尔市马车公会”。在市公安局和民政科(又先后改为社会科、社会局、民政局)的领导下,统一对民间客货畜力车运输进行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公路交通运输事业不断发展壮大。
1950年,开始整修境内主要干线公路,组建国营运输企业,成立齐齐哈尔市运输公司,先后由市人民政府建设局、工商局、国营企业管理科领导,负责对公、私营运车辆和运输市场的管理。成立市搬运公会,承担中心城区货物装卸搬运。1952年末,有国营汽车20辆,增置胶轮畜力车lO辆;私营汽车4辆,畜力车增至1877辆。共完成货运量220.6万吨,周转量102l万吨公里。客运路线2条,完成客运量1.2万人,周转量109.9万人公里。同期工业和建筑企业增置大批汽车和胶轮畜力车,满足了恢复时期的运输需要。
1955年,公路交通运输事业由市公用事业管理处领导。经过1956年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和集体运输队伍得到迅速发展。14户私营汽车业主合营到齐齐哈尔地区公路运输总站,私营马车业主组成39个初级运输合作社。翌年,成立装卸服务社。专业运输队伍在大规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从根本上解决运量大于运力的矛盾,还组织了大批社会车辆投入公路运输,满足了国家重点工程物资运输的需要。1957年末,公路货运汽车发展到57辆,畜力车2418辆,人力手推车340辆。分别完成货运量、货物周转量502.5万吨和2407.8万吨公里。客运量59.8万人,客运周转量l968.5万人公里。收缴养路费625721元。境内有公路346公里(不含重复里程),其中省级公路2条80公里,为砂砾路面;县级公路7条144公里,砂砾路面117公里;乡村道路1l条122公里,砂砾路面35公里,余为土路。县级以上公路基本四季通车,促进了工农业生产发展和城乡物资交流。
1958~1965年,齐齐哈尔公路交通运输事业是在曲折中前进的。1958年2月,市人民委员会交通运输处成立,主管市区公路运输、市内公共交通和水上运输业务。结束了公路运输由其他部门兼管的历史。7月,建成中心城区至富拉尔基区的跃进公路。1960年4月,齐齐哈尔市交通局成立。自筹资金修筑第一条由中心城区至富拉尔基区段柏油路面20.5公里。1962年2月,市装卸服务公司成立。同年,国产“解放”牌汽车投入公路货物运输。1964年6月,市内公共交通、横江轮渡业务划归市公共事业管理局。经过三年国民经济调整,1965年,公路货运量和货运周转量421.3万吨,l990.4万吨公里。货运汽车发展到495辆,其中专业货运汽车73辆,客运汽车11辆,经营16条客运线路,完成客运量58万人、客运周转量2107.5万人公里。县级以上公路路面质量均有不同程度提高,社队(原称乡村)道路发展到32条259.3公里,其中低级路面里程70公里,余为土路。
1966~1978年,境内公路桥梁建设有长足发展。此间共新建、改建永久性混凝土桥梁10座366.13延长米。累计投资700多万元,修建渣油路(含渣油路表处、罩面、翻修)180多公里,同时提高部分路基、修筑防护坡、整修和铺装砂石级配路面。“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先后成立市工程公司、运输公司、装卸服务公司革命委员会,分别承担公路建设,运输和装卸业务。1970年3月,成立齐齐哈尔市革命委员会交通局,恢复对公路的建设、养护,运输、市内公共交通和装卸业务的统一领导。1973年9月,恢复齐齐哈尔市交通局。1976年3月,市内公共交通划归市城建局。至1977年,列养社队道路发展到15条193.46公里。各种机动车、专业运输车,客、货运输量、周转量,养路费征收额均呈逐年增长趋势。1978年末,各种机动车发展到5899辆,其中大型汽车3043辆,小型汽车672辆,三轮车100辆,机踏车289辆,轮式和手扶拖拉机l795辆。交通系统专业运输车2823辆,其中货运汽车156辆,其他机动车150辆(三轮车39辆),畜力车1803辆,货运人力车714辆。另有载货挂车67辆。完成货运量l094.3万吨。其中国营企业完成8.1万吨、集体企业完成375万吨,组织社会车辆完成2711.2万吨,货物周转量8086.5万吨公里。其中汽车完成货运量45.6万吨、周转量2204.5万吨公里。仅公路客运公司(时称嫩江地区直属车队)完成客运量53.1万人、周转量3269.3万人公里。年征收养路费906.4万余元。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公路交通运输事业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1979~1982年,修建永久性混凝土桥梁4座488.56延长米。其中大型桥梁1座(雅鲁河桥,在碾子山区境内)344.04延长米。1979~1985年,累计投资l148余万元,用于县级以上公路建设和改造,其中完成渣油路新建、翻修、表处、罩面达150多公里;列入养护的乡村(原称社队)道路增加22条117.34公里。各种机动车辆每年平均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在交通系统货运车辆中,机动车比重逐年加大,人、畜力车比重缩小。公路客运从营运路线、里程、车辆到客运量、客运周转量均呈逐年增长趋势。养路费征收额也随之增长。货运市场和装卸市场竞争激烈,专业队伍受到较大冲击。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和装卸量呈逐年下降趋势。1985年1月,实行市管县新体制,地市交通局合并为齐齐哈尔市交通局。下设公路运输、公路管理、交通监理3个处。
1985年末,齐齐哈尔境内县级以上公路13条、379941公里、重复里程79.65公里,净养护里程300291公里,均为三级以上标准。其中,国道1条、73477公里(含城管路9公里),省道2条、43.15公里,余为县级公路。除2条县级公路外均实现路面黑色化(渣油路面)。乡村道路61条、640.4公里。其中列养路线37条、310.8公里,渣油路29公里,余为砂石级配路,全部达到晴雨通车。有桥梁18座、l810.49延长米,其中140米以上桥梁3座、1388.3延长米,钢桥l座、902.2延长米,余为混凝土和石拱桥。长途客运路线发展到45条(含汽车公司14条)、4497.3公里623个站点(含汽车公司),可通往省内外14个市县(旗)26个乡镇;199个村屯有169个通达客运班车。共有各种机动车244ll辆,是1978年的4.1倍。其中大型汽车6290辆(货车5215辆、客车590辆),小型汽车2569辆(货车988辆、客车378辆、吉普车666辆、轿车408辆)、机踏车8608辆,手扶拖拉机6905辆。交通系统专业货运车辆825辆(货运汽车322辆),非交通系统32个重点单位自有货运汽车1177辆。长途客运汽车114辆,其中交通系统客运企业6l辆。有装卸队33个,职工5786人。其中交通运输系统企业3家、2674人。专业运输货运量219.4万吨,周转量4160.7万吨公里。非交通系统32个重点企业自有汽车货运量610万吨、周转量5589万吨公里,其中营业性周转量1450万吨公里(不含个体车辆)。完成客运量218万人,客运周转量10463万人公里。市区装卸量765.5万吨。其中交通系统装卸企业完成453.1万吨。全年征收养路费2275.3万元。
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深入落实,公路运输、装卸市场已呈现出多家经营、激烈竞争的局面,使专业运输受到冲击。综观整个运输行业仍日趋繁荣兴旺,基本适应改革开放形势下经济发展和城乡物资交流的需要。公路运输已基本形成辐射式、网络型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