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路养护
第三节 公路养护
1949年6月,市人民政府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公路总局颁布的《东北公路养护暂行办法细则》中关于“组织群众,利用农隙,抢修公路”和“先求其通,后求其好”的原则,要求各区、村、街在夏锄空隙组织护路小组,动员群众分段养护和管理公路、桥梁。市区有206个村屯成立护路小组,选配义务护路员211名,负责对公路的养护。1951年,根据政务院关于公路建设实行分级管理的指示,市人民政府采用民工建勤和征收养路费的办法,在“恢复生产,繁荣经济”方针的指导下,对中心城区至甘南、龙江、林甸等公路,进行重点改善和整修,保证公路的畅通。1952年,省交通厅齐富养路段(梅里斯养路段)成立。齐富公路、齐甘公路被列为专群共养路线。
1956年,齐富大木桥桥头及桥东侧2公里路基被洪水严重冲刷,市人民委员会组织养路段职工及其家属100多人,装卸工250多人,汽车30多台,渡船3只,运输石料,抢修20多天,修筑桥西50多米导流堤,保住了公路和桥梁。同年,公路两侧2公里以内的农业社(组)普遍建立了养路队。7月上旬,根据交通部提出的“以养好路面为中心,加强全面养护”的方针,省交通厅在齐富养路段召开全省养路技术座谈会。
1957年,公路养护实行代表工制度,齐甘、齐昂、齐查、富景4条公路列为代表工常年养护路线。根据路况差异,每1.5~3公里设1名代表工。1962年,市人民委员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整顿,加强养护,积极恢复,逐步改善”的方针和公路工作“坚持修、养并重,以养为主”的原则,纠正了重修轻养的倾向。
“文化大革命”期间,公路养护受到严重干扰,养护工作无人负责,路况下降。1969年,嫩江特大洪水造成齐富公路、跃进公路过水路段数处决口,音河桥、阿伦河桥也遭到洪水的严重损害。市革命委员会动员社会力量与专业养护队伍积极抢修,使遭灾最重的齐富公路在8天内恢复通车。
1973年,市公路管理处成立后,统一领导市区公路养护工作,同时,重点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梅里斯养段由3个工区,27名养路员工,增至15个养护道班、75名养护员工,养护里程由33公里增至115.7公里。
1975年,根据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养护质量暂行规定》的要求,齐齐哈尔先后改建齐富、绥满、齐查、齐扎、齐乌和齐富便道6条公路路段的线型。雅尔塞公社养路段在齐查公路用粗集料修筑渣油路,效果良好,并推广到各条路线。1979年,市交通局调整养路机构,充实养护人员,大部分黑色路面的养护实现机械化半机械化。
1983年4月29日,发生特大暴风雪,嫩江公路大桥和几条路段发生严重雪阻,造成交通中断。市交通局组成150多人的抢险抗灾突击队,出动30多台车辆、机械,与沿线群众共同奋战两昼夜,恢复交通。1984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城市改革步伐的决定》精神,公路养护实行以“包”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采取以道班承包为主,以个人和家庭承包为辅的养护方式。
1985年,各养路段普遍建立了道班房,使基础十分薄弱的公路路况不断提高。养护里程发展到623.1公里。其中,列养地方道路310.8公里。有养护员工442人,平均每公里1.4人。县级公路养护道班34个,各种机械设备198辆(台)。县级公路完好率80.8%,比计划提高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