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港口 清末民初,水上运输船只都在居民多、农副产品丰富的地方停靠、装卸。时间一久,这些停靠站点便自然形成客、货的集散地和码头,富拉尔基便是其中之一。民国末期,富拉尔基码头完全处于自然状态,水位大小、泊位不定,货物装卸完全依靠人力,夜间不能进行。装卸一船货物需三四天完成,年吞吐量6000吨左右。
新中国成立初期,虽然装卸的劳动强度相应得到改善但仍未摆脱人力作业,码头年吞吐量徘徊在万吨左右。
1984年3月16日,黑龙江省省长办公会议决定,依兰煤矿供给富拉尔基热电总厂30~50万吨煤炭,由水路运输。6月5日,省航运管理局决定在富拉尔基二电厂南500米处的嫩江西岸,利用自然岸壁架设90米长皮带运输机,配备抓斗吊车2台,分别安装在100吨级驳船上进行卸船。有疏港汽车15台,年完成卸煤量23.4万吨。
1985年6月,富拉尔基港破土 动工,占地面积69.2亩,总投资429万元,港区建码头泊位2个320延长米,有16吨浮吊装船机2台,7吨斗装机1台,10.5吨斗装机1台,疏港汽车5辆,100米皮带输送机2台。港内设作业区2个:第一作业区是煤炭码头。卸船能力llO吨/小时,日卸船量2600~3000吨;第二作业区是砂石码头。卸船能力120吨/小时,日卸船量2800~3000吨,港口日吞吐能力5400~60001吨。三班日夜装卸。
至年末,港口吞吐量223898吨,营业收入48.6万元,税金1.6万元,实现利润8.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