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运输
第三节 运输
沦陷时期,齐齐哈尔航空业务有客运、货运和邮件3种。旅客乘机可免费携带物品10公斤,超过部分按旅客运费20%收费,最低O.1元。齐齐哈尔—新京(长春),齐齐哈尔—海拉尔,票价56元;齐齐哈尔—大黑河,票价58元。1950年,客流量小,票价低。北京—赤塔国际航线每月旅客只有20~30人。国内往返时齐齐哈尔到海拉尔、哈尔滨的旅客每月不超过200人。1955年,每月从齐齐哈尔运往海拉尔的货物约10吨左右,运往哈尔滨约20吨。1958年,航空运价以铁路客运价格为基础进行计算,并对沿铁路线与非沿铁路线飞行分别计费。沿铁路线飞行每公里8分或1角,非沿铁路线飞行每公里l角3分或1角5分。货物、邮件、行李的运价以客票为基础按比率制定。比率为:货物每公斤运价O.8%;邮件每公斤运价1.35%,行李超重部分每公斤运价100%。
包机运费是以飞行公里和航段计算的。载运旅客与货物和邮件的运价相同。第一类航段是沿铁路飞行的航段;第二类航段是非沿铁路飞行的航段。各类航段的包机费根据机型大小不同,分别计算。立—2革新型,一类航段每公里2元;二类航段每公里2.4元。伊尔—14和伊尔—12型,一、二类航段每公里收包机费3元。安二型,一类航段每公里1.5元;二类航段每公里1.7元。
包机费除双环程外,均按往返里程收费,如包机的回程由另一包机人包用时,原包机人只付单程费。
自1952年,开始进行航空护林、投放化学菌剂、防治病虫鼠害及森林调查,开展测验、林区摄影、航空播种等项业务。林业航空生产使用的是“L—45”、“安二”型飞机。航空护林收费办法以飞行小时为标准。1955年,齐齐哈尔航空站相继在林甸、泰来、龙江、克东、甘南、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进行护林防治病虫害。1960年,齐齐哈尔航空站撤销后,通用航空生产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