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汇兑 光绪二十八年(1902),齐齐哈尔邮局开始与其他通商口岸通汇,每张汇票以10元为限。光绪三十一年,汇往通火车、汽车的地方,每张汇票最高限额为50元。汇往不通火车、汽车的地方每张汇票限额10元。1922年,开始办理与法国、德国的汇兑业务。1925年,另制汇兑印纸,贴在汇票上代表汇款数额,汇额提高到l000元。1930年,储金汇兑汇额提高到2500元。1931年,开办小额汇票、航空汇票业务。
1932年8月,伪满齐齐哈尔邮政局开办汇兑业务。1936年,增办电报汇票业务。1937年,伪满齐齐哈尔邮政局成为东三省国际汇兑局之一。办理普通、电报、小额汇票等业务。同年,汇往东北三省的汇票为:出口2703张,472225l元;进口3305张,474355249元。汇往关内各地:出口4l张,l882082元;进口18张,40万元。汇往日本汇票:出口4075张,127417117元;进口689张,17897123元。
1945年8月15日,汇兑业务停办。1949年3月1日,齐齐哈尔邮政局恢复汇兑业务。与东北各地和内蒙古地区办理定额汇票、普通汇票。
新中国成立后,汇兑业务与银行分别开办,邮政局以办理个人零星汇款为主,分普通汇票和电报汇票两种。
1952年,出口汇票13万张,百人年利用量5张。1953年1月起,汇款限额为300元。1956年,出口汇票33.4万张,百人年利用量52张。1959年,汇款限额为1000元。1960年,出口汇票达52.8万张,百人年利用量63张。1962年,汇款限额改为300元。1966~1976年,出口汇票30万张上下,比1960年减少近20万张,百人年利用量34张。
1978年,出口汇票达341035张,百人年利用量31张。1980年,出口汇票达400104张。进口228655张。1981年,汇款限额为5000元。1985年,出口汇票410716张,进口286884张,百人年利用量33张。
1950~1985年齐齐哈尔市汇票业务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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