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邮政储蓄
第四节 邮政储蓄
邮政储蓄旧称邮政储金,始于清末。1919年7月22日,省警务处公布邮政储金条例实施细则。1920年,齐齐哈尔邮局开办邮政储金业务,内设储金组。1930年,办理存簿储金、定期储金、儿童储金等。1932年7月,邮政储金停办。
沦陷时期,伪满齐齐哈尔邮政局于1933年4月开办储金业务。相继开办更生储金、必胜储金、官吏义务储金、邻组储金等业务。1938年,储金4648件,97914兀o
1937年,开办简易人寿保险保险金额400~500元。有终身保险和定期保险两种。定期保险又分为10年、20年、25年3种。10~12月,共办理各种人寿保险2.4万件,保险金额385万元。1938年增至10万件,保险金额2630万元,1941年,达到45万件,保险金额95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