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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石油

第八节 石油


  光绪三十三年(1907),齐齐哈尔始有用于生活照明的煤油商行。至1928年,随着工业、交通燃油机具设备的发展,石油市场增加汽油、柴油和润滑油等产品。当时石油市场被美国的美孚、德士古和英国的亚细亚等外商油行所垄断。年均输入量86.4万斤。
  沦陷时期,日本侵略者为取代美、英而垄断石油市场,设石油专卖署,实施“石油专卖法”,实行配给制,迫使私营油行因无货源而倒闭,美、英石油商也先后退出石油市场。1935年,经营石油、煤油的网点共有29个。
  1946年,地方石油商品由“振兴隆”、“德增仁”等4家私营油行经营,囤积油料,高价销售,石油市场混乱。
  新中国成立后,地方所需石油由市石油公司按国家计划调拨,统一分配,定期编报石油进货计划,向省石油公司申请调入。1951年,相继建立3个国营石油商店,经营石油批发与零售业务。对私营油行进货采取批供和限价销售的措施,平抑油价,稳定市场。1952年,从苏联进口石油,市场货源充足,敞开销售,年销量达1910吨。
  1953~1959年,随着地方国民经济建设的发展,石油需求量增加,货源偏紧。为确保重点生产建设用油,实行计划分配,凭证供应,同时积极开展石油节约工作。1959年,销售石油ll088吨。比1953年增长3.6倍。1964年,从大庆进油量增加,地方石油供应紧张局面得到缓解。1965年,销售石油12278吨,比1959年增长ll%。
  1966~1971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石油供应计划失控,省石油公司下达的供应指标经常超额,仍不能满足各行业需要,非生产性用油量增加,供需矛盾突出。市石油公司难以协调安排,将石油指标分配权上交市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
  1973年,为加强计划分配,对重点生产建设用油保证供应,变凭证供应为定量供应,年销售石油24517吨,比1965年增长1倍。1977年,开展“农业学大寨”运动,市郊开荒整地、兴修水利,农业机械化全面发展,用油量增多。其中润滑油货源尤为紧缺。为缩小供需差距,市石油公司开展废旧润滑油回收再生工作,执行“交旧供新”规定,对不交或少交旧油的单位停供或少供新油。仅1978~1981年间共回收废旧润滑油4543吨,占供应量的19.1%,有效地缓解了供需矛盾,基本满足各行业用油的需求。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区石油业加快技术设备改造和设施建设,增加大型储油罐4个,增容4000立方米,增加高架罐、泵房、灌桶间、暖库及输油管道等先进配套设施。轻油、润滑油实现流量化计量。同年,石油经营网点有9个。1983年,开始经营高价油,以高价油弥补平价油供应的不足,基本解除了石油供应偏紧的状况。年销售石油53108吨,其中高价油8447吨,占总销售量的15.9%。1985年,市区储油总容量达32480立方米,年吞吐量为99977吨。经营品种50多种。年购进石油58830吨,销售58829吨,储存1243吨,比1977年分别增长52.6%、53.8%、49%。利税196万元,比1977年增长67.5%。经营网点增至1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