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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肉、蛋、禽

第二节 肉、蛋、禽


  肉类 光绪三十二年(1906),齐齐哈尔经营猪牛羊肉摊床有10多个,自购自宰、生熟兼营,价格随行就市。
  1912年,上市猪肉统由屠宰场出售。1920年,共销售肉类食品63.7万斤。1922年,齐齐哈尔开始出现私营肉铺。至1934年,私营肉铺有20户,资本金总计ll250元(大洋)。1935年7月,伪满齐齐哈尔市政局将市屠宰场收归官办,日宰销猪400头、牛100头、羊200只,主要供给日本侵略者作为军需储备。同年,有8户日本商号经营肉、蛋、禽食品,年销售量占齐齐哈尔肉、蛋、禽销售总量的66%。1940年,伪满齐齐哈尔市公署发布“七二五”商品限价统制令,垄断肉食品,防止外流,保证军需供应。肉食品货源奇缺,经营者纷纷停业。至1945年8月,地方肉铺仅有26户。
  齐齐哈尔解放后,1948年7月,市土产公司经营肉、蛋、禽商品占经营总量的60%,私营商户占40%。由市土产公司组织收购,供应各零售网点销售。1949年,肉食品总销售量188万斤。其中,猪肉102万斤,牛肉51万斤,羊肉35万斤。同年,肉类商铺有369户。1955年6月,齐齐哈尔市食品公司成立,主营肉、禽、蛋商品,供销社为国营商业代购代销肉、蛋、禽商品。供应上本着“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实行计划投放。重点是对部队、医院、托儿所以及节日的供应。对有团体伙食单位的用肉实行定量分配。1957年,肉食品销售359万斤,其中猪肉278万斤,牛肉77万斤,羊肉4万斤。
  1959年,猪、禽商品收购按人民公社划片,在郊区达呼店设收购总站,下设3个分站。1961年,因受自然灾害的影响,生猪收购量日益减少,收购2519头,比1960年减少892头。同年,市区肉食品销售105万斤。其中,猪肉93万斤,牛肉7万斤,羊肉5万斤。1962年,对居民实行肉食品定量供应。年猪肉销售124万斤,比1961年增长25%。
  1963年,市食品公司接管市糖酒公司所属食品二商店,更名为肉类商店,负责肉食品批发业务。供应上保证重点,全面平衡,实行特需、保健供应、工资券购买、议价销售等办法。1964年,市场猪肉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同年4月1日起,市场猪肉敞开销售,年生猪收购82342头,是上年的6倍;年销售猪肉1086万斤,库存514万斤。1965年,有肉类网点89个。
  1969~1978年,受“左”的思想影响,城乡养猪量下降,生猪收购量逐年减少。1969年,收购生猪58027头,比1966年下降49.9%,市场肉食品供应又趋紧张。同年4月,第二次实行肉食品定量供应,按城镇居民人口数发放副食品票号(包括熟食品)。
  1979年,市区猪、禽市场购销活跃,形成了国营、集体、个体多渠道经营的局面。从4月开始,猪肉货源充足,仍实行凭票购买但不限数量,年猪肉销售242l万斤。1980年,猪肉销售3532万斤,年人均消费量40斤。1983年,收购生猪32973头,从省内外调入生猪133434头。年销售猪肉3537万斤,年末库存肉食商品总值2332万元,商品流通费支出817万元,企业亏损1355万元。1984年8月,菜牛经营由外贸部门移交给商业部门,年菜牛购调12016头(其中收购832头),菜羊购调20363只(其中收购98只)。同年10月,猪肉经营实行亏损总额包干,销售定量核算,猪肉销售仍实行凭票供应。年肉食品销售3135万斤,其中,猪肉销售3026万斤,牛肉销售64万斤,羊肉销售45万斤。年肉食商品流通费用支出632万元,比1983年下降12.9%,企业经营亏损838万元,比1983年减少517万元。  1985年4月1日,取消生猪派购统销政策,实行放开经营,国家取消财政补贴,企业经营自负盈亏,对猪肉调销差价经省、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给予补贴。年销售猪、牛、羊肉1940万斤,商品销售额3965万元,肉类食品经营进销差价比1983年减少254万元,年经营亏损709万元,比1983年减亏646万元。年末,肉蛋禽经营网点266个。
  蛋、禽 清末民初,在地方民间就已出现蛋、禽交易。1920年,年销售鸡4万只,鸡蛋25万斤。1938年,鸡、鸭年销售量4万只。1942年,蛋禽业经营网点有55个。
  齐齐哈尔解放初,蛋、禽商品由私营商户经营,价格随行就市。1948年7月,蛋、禽类商品划归市土产公司经营,以国营、合作社经营为主,私营商户经营量占总数的40%。1955年,蛋、禽类商品由市食品公司统一经营,并将收购的鲜蛋、活禽进行再加工或制成熟食品供应市场。1957年,收购鲜蛋53万斤,调入71万斤,年销售122万斤,人均消费2斤;家禽收购11.4万只,调入53.7万只,年销售12.5万只。
  1958~1962年,各行各业大办副食品生产基地,始建“十万只养鸡场”,生产管理由市农业部门直接负责,产品收购和销售由市商业部门负责。市委、市人民委员会在雅尔塞乡办起养鸡、养鸭的大型农场,并在民航路南部空地以及崔门屯、昂昂溪区、大民屯等地建立养鸡、养鸭示范养殖场。1959年,养鸡18251只。1960年,收购鲜蛋83万斤,调入19万斤,销售73万斤,年人均0.9斤。家禽收购193万只,调入48万只,销售233万只。1961年,因农村发生自然灾害,蛋、禽购销量比1960年下降,鲜蛋购调总计32万斤,年销售28万斤;家禽销售11.6万只。1962年,市委、市人民委员会总结大办副食品生产基地经验,促进城市和郊区养鸡事业迅速发展。以市食品公司为主,组建城市养鸡委员会,制定章程,成立87个养鸡联合体,下辖617个养鸡小组。同时,落实发展城市养鸡事业规划,实行《家禽供应饲料十项政策》,实行“以蛋换料”。市商业局本着“安排生产、安排消费、定量供应,协调派购”原则,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市内鲜蛋的收购,按经济区域指定新华、保健、一食品、铁东、肉类等5个商店为蛋禽代购点,开展“三就地”(就地采购,就地屠宰,就地销售)代购代销业务。1964年,收购鲜蛋215万斤,调入21万斤,销售231万斤。家禽随收随卖,收购6.2万只,调入13.6万只,年销售14.3万只。1965年,蛋禽业经营网点有137个。1972年,收购鲜蛋516万斤,调入3万斤,销售519万斤。1979年,收购鲜蛋719万斤,调入102万斤,销售763万斤。
  1980年,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放宽农村集市贸易经营品种,在统一收购和派购任务完成后,允许禽蛋商品进入农贸市场进行议价销售。4~lO月产蛋旺期,鲜蛋敞开供应,年收购鲜蛋848万斤,调入85万斤,销售750万斤,鲜蛋供应自给有余。同年,支援省内各县118万斤。1981年,市区养鸡户(包括企业、学校、工厂办的副食品生产基地)继续实行“以蛋换料”办法。代购代销点从5个发展到9个固定禽蛋收购部。同时,委托国营食品商店就地收购、就地付款、就地销售。城市街道组织代购点,郊区由供销社自购自销,多余部分送交市蛋禽采购供应站。1984年10月6日,鲜蛋放开经营,价格随行就市。年鲜蛋购调615万斤,销售611万斤,销量比1983年下降50%,进销差价比1983年减少26.4万元。
  1985年,市食品公司和蛋禽采购供应站合并,更名为齐齐哈尔市食品杂货贸易中心,以经营肉、蛋、禽食品为主,兼营小食品、生熟肉制品。年鲜蛋销售1069万斤。库存7万斤,进销差价总计18.5万元,比1984年减少3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