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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施工预算

第二节 施工预算


  1952~1980年,齐齐哈尔有80%,以上的工程项目是根据已审定的施工编制施工图预算。按照国家和省建委有关系数包干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已鉴定的工程承发包合同,采取包工、包料、包定额和系数包干的形式结算。
  1981年,在扩大国营施工企业自主权的同时,恢复和增加技术装备费、暂设工程费等六项,计16.5%的费用系数,有90%左右的工程项目采用这种方式。由于设计标准、使用标准不断提高,建筑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平方米造价亦不断提高,在工程决算时,增加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至1985年仍采用这种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