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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工业建筑

第五章 建筑成果

第一节 工业建筑


  1950~1960年,重点兴建了华安机械厂、和平机器厂、第一机床厂、第二机床厂及富拉尔基发电总厂等28户大中型工业企业。此期间,兴建、扩建了富拉尔基重型机器厂、齐齐哈尔钢厂和富拉尔基发电总厂、齐齐哈尔车辆工厂等90多项工业建筑工程。1981~1985年,又扩建了建华机械厂、齐齐哈尔造纸厂、黑龙江肥皂厂、齐齐哈尔纺织厂、富拉尔基纺织厂、第二发电厂等614项工业建筑工程。其中,获省级优质金牌工程7项。1950~1985年,共完成工业建筑工程项目2538项,建筑面积464.27万平方米。
  齐齐哈尔车辆工厂扩建
  第一期扩建工程于1956年5月开工,由建工部直属建筑工程公司、一机部第二工程处、一机部第二机电安装公司承包建筑和安装任务。1958年,工程转为自营施工。1961~1963年,扩建工程停止。1964年,恢复施工。1965年末,共完成投资9710万元,建成铸钢、货车、锻工、铸铁车间等48项主要工程,其中货车车间4.7万平方米,是国内最大的车间,居世界第二位。
  齐齐哈尔钢厂(原北满钢厂)
  是“一五”时期,全国156项重点建设工程之一。1952年筹建,1954年动工,1957年1月3日全部竣工,投资26333万元,建筑炼钢、机修、沉箱等38项工程,建筑面积19万平方米。工程由苏联黑色冶金设计院列宁格勒分院等11个单位设计,施工大包是冶金部第四冶金建筑总公司,工程主要建筑结构为钢筋混凝土及毛石混凝土基础,金属及钢筋混凝土框架、砖墙、钢结构屋架,上铺大型钢筋混凝土肋型屋面板。厂房多为大跨度的生产车间,有的车间柱基础最深达13米,金属柱最高达32.8米,钢筋混凝土沉箱深入地下达14.6米,沉箱混凝土量达1200多立方米。经国家验收委员会工作组检查,在竣工的38项工程中,有24项工程质量被评为优良。
  齐齐哈尔第一重型机器厂(原富拉尔基重型机器厂)
  全厂占地面积580.2万平方米,其中厂区占地面积302.6万平方米。全部建筑工程由国务院建筑工程部直属建筑工程公司总包,设备安装由第一机械工业部设备安装总公司第二机电安装公司总包。1956~1960年,共建成工业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完成基本建设投资4562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8804万元。全厂土建工程114项,设备安装工程40项。厂房钢结构的最大柱子82吨重,高38米,施工分三段制作,在吊装过程中进行组焊。热处理车间立式淬火炉采用深入地下26.5米的大型沉箱。其他主要车间采用钢筋混凝土预制桩基础,在6个月时间内,打入桩11100根。经国家验收的114项工程中,优质32项,优良36项,总评为优。
  富拉尔基第二发电厂
  富拉尔基第二发电厂总建筑面积33.4万平方米。第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9.1万平方米,第二期工程建筑面积14.3万平方米。生产和生活建筑分别由东北电力设计院和齐齐哈尔市建筑设计院设计。齐齐哈尔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和黑龙江省第一建筑工程公司承担土建工程施工。黑龙江省火电三公司、齐齐哈尔建筑安装工程公司、富拉尔基热电厂机电安装工程处承担设备安装。黑龙江省机械化施工公司承担构件吊装。主厂房建筑面积10700平方米,第一期工程4880平方米于1978年7月破土动工,3台发电机组分别于1982、1983、1984年建成投产。第二期工程由汽机间、除氧煤斗间、锅炉间三部分组成,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汽机间采取纵向布置,高45米,跨度36米,弧岛式基础,墙体为组装式浮石混凝土墙板。除氧煤斗间,高54米,锅炉间高61.5米,炉架为独立式钢结构与厂房脱开。38米以上部分为紧身小封闭,每台锅炉房独成一体,38米以下部分3台锅炉房联成一体,各自封闭。3台发电机组均达到电力工业部投产标准,被评为优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