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规划 康熙三十年(1691),齐齐哈尔开始规划建城。翌年竣工,占地19.2平方公里。内城有南北大路贯通,城外有东西大路横亘,形成齐齐哈尔最初的干道布局。
光绪三十三年(1906),署黑龙江将军程德全选省城齐齐哈尔西南5里船套子一带开辟商埠。宣统二年(1910),黑龙江巡抚周树模改划商埠地,以齐昂铁路线以南为埠场,这是齐齐哈尔商埠规划的雏形。
1927年,省会警察厅兼商埠市政局编制《黑龙江省城洮齐铁路附近市街计划》,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规划把火车站与龙华路一带的地区划为商业区域,划定土地收买区和街基地,制定街道网路规划。规划区域范围是现通南街、立新街以西,中华路以南,卜奎南大街以东的地区。并在新市街中间设置广场(龙华路与景新大街交叉处),以放射线形式把干道和广场连接,还在广场上设置了市场。因“九一八”事变爆发,使计划停止实施。
1941年,齐齐哈尔市公署制定《齐齐哈尔都邑计划》,规划面积91.55平方公里(包括军用地)。市街规划区域面积42.58平方公里(人均152平方米);绿地规划面积48.98平方公里(人均175平方米)。城市人口规划为28万(不包括军队家属)。齐齐哈尔都邑计划,近期规划从1943年至1947年,远期规划从1943年至1957年。1945年8月,满洲国政权垮台,该计划只实施了城市近期规划中的部分工程计划。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3月,编制过渡时期的城市总体规划《齐齐哈尔市都市计划图》(草案),规划面积60平方公里。计划草案划定城区北部、东部(铁东)和西南部为集中工业区,湖西为文化区。市中心设置在现公安局、中市场一带。南大街、正阳街、龙门街、永安大街、永定大街、龙华路为商业区。
1956年,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城市总体规划《齐齐哈尔中心城区总体规划》。规划面积56平方公里,人口50万。工业区布局在城市的下风向和沿江下游;生活居住用地确定在旧市区和避开工业污染地段。
1978年,制定1981~2000年《齐齐哈尔市城市总体规划》,1984年9月,开始实施,中心城区是龙沙区、铁锋区、建华区。卫星城区是富拉尔基区、昂昂溪区、碾子山区、梅里斯区。规划到本世纪末市区人口总数156万,城区人口控制在130.5万。城市用地规模规划为140平方公里。人口计划增加37万,用地面积计划增加40平方公里。齐齐哈尔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范围,除各城区的规划范围外,还包括嫩江和雅鲁河的引洪河道及无线电收发信区、民航机场的导航范围以及近郊游览区和风景区。
中心城区规划
1981年末,人口规划为62.3万人,占地面积60平方公里。至2000年,人口控制75万人,城区规划用地75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东至铁锋乡东界,西至嫩江,南至龙沙乡南界,北至建华乡北界。近期开发建设湖西区,远期向南、向东发展。工业布局形成东北、东南、西南三个工业区。结构布局设铁东、北郊、中部、南部、湖西和西南6个综合区。各综合区以铁路、天然湖泊和主要干道分隔,有条件的地方规划8~50米宽绿化分隔林带。
1978年,编制齐齐哈尔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城市道路规划,1984年公布实施。规划中心城区干道总长度212.9公里,主次干道77条,同时规定了其性质、红线宽度,城市道路布置、等级等。
道路系统规划以卜奎大街为南北向中心干道,以龙华路为东西向中心干道,在城市中心交结于市中心广场,并以此路为中心道路骨架,形成东有景新大街、站前大街、曙光大街,西有永安大街、文化大街和立新街7条南北向主干道。北有中华路、双华路、建北路,南有南马路、民航路等6条东西向干道。在各分区道路网之间,组成8个交通广场。构成自由型的棋盘式道路系统,主次干道相连接构成一个内环路和一个外环路。内环路以货运交通为主,连接各工业区和对外交通。主、次干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为40~60米。在城市主干道与铁路(包括专用线)交叉口车流量较大的6个地方规划了立交桥。对外交通规划新建齐雅公路大桥和改建齐富公路大桥,在对外公路人城处规划汽车旅馆,限制过境车辆进入城区。
1978年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道路规划主、次干道一览表
卫星城区规划 本世纪末规划用地55平方公里,人口控制在54.7万人。富拉尔基区规划为以机械、冶金、电力为主的工业城区;昂昂溪区以化工、食品、铁路编组站为主的工农结合、城乡结合的城区;碾子山区以工业为主的城区;梅里斯区为农副产品的集散地和交流中心,是农工商一体化的城区。
小区规划 1929年,省会公安局规划和修建了三百间房住宅区。住宅区内设两条正交道路,等分区内用地为4部;均为一层砖房,正朝向,行列式布局,平行东西向道路设置。总占地3.5公顷。
沦陷时期,1934~1943年期间,伪满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规划辟建翼路大街(站前大街)以西建铁路局宅。用地南北狭长约5里、东西宽约1里,用地面积5平方里。有3条主干道在中间东西向通过,分居住区用地为4部;习称南部为南局宅,中间两部为西局宅,北部为北局宅;居住区内规划设南北向主干道一条,南至南局宅北部中间入口,北至北局宅居住中心区域,中穿西局宅,住宅多为两层砖木结构小楼,采用正朝向、行列式、小组群方式布置;西局宅是居住区的公用事业中心,集中安排了大量的行政办公及公共建筑等设施,南北局宅的公共建筑也有一部分布置在靠近中部的临街位置。南局宅的规划设计采用严整的轴对称布局方式,空间环境优于北部二区。规划使用地的中轴线正交南端扇形绿地的底弦、等分用地为东西两半;区内的主要道路绕扇形绿地后,平行地布置在中轴线的两侧,向北延伸(接入公建区)与区内东西向主要道路正交成环。区内的各类建筑,均以小组群的方式、东西对称布置,环列在主要道路两边。区内设公共绿地,文化设施也较北部两区齐全。
齐齐哈尔解放后,国有企业在1951年和1956年齐齐哈尔城市总体规划明确的生活用地上择址,建起大批职工住宅区,其中建筑规模较大的有齐齐哈尔车辆工厂的光荣、俭朴、自建;齐齐哈尔铁路管理局的四百、炮台屯;国营第一机床厂的厂前、厂西;第二机床厂的湖西、厂北等职工住宅区。住宅建设初期,土坯房仍占有较大的比重,1960年以后多被改造成砖平房。正朝向、行列式布局是此一时期建设的共有特征。同一样式的住宅群,同一样式的烟囱林,占据着住宅区的主要景物空间;公共服务设施多为粮店、合作社(小型的综合服务部)、公共自来水井等;文化设施多由企业集中设置。
1973年,将各大企业住宅建设同城市改造相结合,市提出“以厂划片”改造旧区的方针,先后确定各厂建设住宅布局及改造重点。车辆工厂以中华东路为改造重点,建华机械厂以卜奎北大街为改造重点,第一机床厂以安顺路为改造重点,第二机床厂以湖西为改造重点,和平厂以龙华路为改造重点,铁路局以站前广场为改造重点等。全面开展以住宅、公共建筑、绿化点、公用设施相配套的城市布局建设。
1978年,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市区居住水平近期规划人均4平方米,远期规划人均8平方米。住宅楼层以6层为主,住宅间距是檐高的2倍。同时改造旧居住区的详细规划设计也开始纳入工作的日程。其具体任务是:在约定规模的城市生活用地上,对居住、采暖、供电、给水、排水、公用事业、环境等系统工程做综合、具体的统一布置。1982年以后,市区待改造的旧住宅区中已有12个编制了小区规划,新民、胜利、建工等小区的建设均以接近一期投资规模。
新民小区
位于城市主干道龙华路中段的北侧,北、东、西三面所临的街路顺次为龙沙路、景新街、龙北街,用地东西狭长近1公里,总面积约20公顷;纵有平安北街、军校街南北穿越,横有天齐庙前街、新民路东西贯通;龙华路一侧中、小商业服务网点十分密集。
规划保留并采用区内原有的主要道路系统及其同周围城市道路的接通方式;规划的小区次级道路采用平行区内纵干道、正接横干道、在居住群的宅间枝状布置,正接宅前入户道路。
规划对公共建筑及企事业单位的现状位置及占地予以客观的保留,并将一些新的公共建筑项目安排在新规划的临街建筑内,使小区周围的社会服务设施更加完善,为小区和城市人民的生活提供更多的方便条件。规划按千人指标在区内设2处幼托服务点,其他方面的小区服务点,则要在规划实施的过程中根据小区周围的城市环境具体确定。新民小区规划一期建设在齐齐哈尔城市旧城改造中占有重要位置。
胜利小区
位于中心城区的丰恒、新开南北两路之间,永安大街是其东界,西与龙沙公园仅隔一栅。占地面积近7公顷。
胜利小区规划总平面结合城市干道规划布置。干道市府路由东向西与由南向北的光复街在小区规划用地呈丁字相交,将用地分成南、中、西3个区域。中区与南区以市府路为分界,西区与中区隔光复街东西对峙,规划对三个区域采用同一周边式街坊布置,在中区较大的街坊“庭院”内部,规划依据其环境条件中用不同体量的各类建筑做了适当的“隔断”布置,以局部的景观差异构成一个整体布局丰富的街坊空间,提高单位用地上的建筑容积率,使居住环境更加舒适。南、西两个街坊内的建筑是在具体的“协调”过程中产生,其内部环境不似中部街坊系统完整。规划采用生活居住和社会服务相结合的建筑布置,不仅使小区内的居民享受着方便和齐全的社会服务,而且也使小区外的城市生活服务得到了较大的完善和满足。小区的建设同城市的客观需要有机地结合,是其在规划上的显著特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