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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排水

第三节 排水


  齐齐哈尔自清代建城到民国初期,城内污、雨水全部靠边沟自然排放。城区排水由于受地形限制,排泄不畅。
  沦陷时期,伪满齐齐哈尔市公署为解决排水问题,于1944年,在城内日本人居住区及军营附近修建了部分排水管道和4座抽水场。但由于管道口径小,加上抽水场能力有限,造成大部分污、雨水仍依靠自流排水系统排放。
  新中国成立后,市政府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从50年代初开始投资,在中心城区和富拉尔基区兴建污、雨水分流及排水设施,用管道取代明沟排水。同时兴建一批大功率排水泵站。城市排水系统初具规模,排水困难的问题得以缓解。至1985年,市区排水管道总长504公里(包括大厂排水管道,其中市管排水管道122公里),有排水泵站22座,总抽升能力129.2万立米/日,管网密度每平方公里有管道4.23公里。
  雨水管渠 1931年,城内共有大小明沟2.3万余丈。其中,土明沟1.3万余丈,砖砌明沟9800丈,木板护坡明沟100丈,柳条护坡明沟300丈。内涝严重时,居民利用周围江河、水洼地作为雨水出路,修筑简易沟渠联成系统,就地排放。
  沦陷时期,1940年,伪满市公署决定,在外城开掘南部明沟、东部明沟和西部明沟3条干线,同时在城西南嫩江边葫芦头修建一座排水泵站(时称抽水场)。3条明沟和原来各路大小明沟相通,形成排水系统,可容雨水200万吨以上。城内雨水通过各处明沟汇于3条大明沟后,依地势沿沟流至葫芦头泵站,经提升排入嫩江。3条明沟干线,基本上解决了城内雨水排放的问题。后因缺乏维修和管理,沟壁坍塌,淤塞严重,造成排放困难。
  新中国成立后,市人民政府对明沟进行修复和疏通。1950年,投资12135.6万元(东北流通券),疏通东部明沟及部分支线5050米。同年,投资28415.39万元,修筑砖造侧沟1.82公里。到1952年,城内砖造侧沟达7943米。1954年,国家开始投资兴建中心城区雨水管道。1955年,在东部明沟的基础上,商埠路雨水管道干线竣工。管道长1.43公里,管径600~800毫米,设检查井46个。至1962年末,又相继建成龙华路、正阳街、劳动路、永定街和南大街等9条雨水干支线,总长lO.8公里。
  随着市政建设资金的增加,1963年兴建东南区雨水工程。将铁东地区和东部明沟以东部分区域的雨水引入大乘寺水泡。1965年,共铺设管道6.09公里,修明渠1.49公里。西北区是老城区,地势低洼,建筑密集,排水困难。1966年,兴建西北区雨水工程。因“文化大革命”开始,工程进展不快,后基本处于停顿状态。至1976年,仅铺设管道3公里。
  1978年后,随着城市经济的振兴,开始全面改造明沟泄水区,治理内涝。同年7月,动工改造西部明沟。工程投资497万元,1980年7月竣工。将明沟改为暗管,铺设管道8.88公里,受益面积达3.79平方公里。
  1981~1985年,投资144.92万元,治理太阳委、天齐庙、劲松委、农机八委、江岸胡同、新华委、建工委和湖西区等51处涝区,共铺设管道9.13公里。
  1985年末,中心城区雨水管道增加到83.9公里,其中企业自建管道31.5公里;有明沟干线18公里;雨水泵站8座;雨水调解池22座。管渠服务面积15.1l平方公里,普及率20.19%。形成东南、西北、中心区、西部文化区、东北、富拉尔基区6个雨水排放系统。

  1949~1985年齐齐哈尔市排水管道一览表
                  单位:公里


注:统计数字不含大厂自建排水管道。

  1985年齐齐哈尔市部分雨水管道干线一览表






  污水管网 1944年,伪满齐齐哈尔市公署在日本人居住区和军营附近修建6条污水管道。管道总长5.35公里,延续使用到齐齐哈尔解放。
  1950年,为适应地方生产的要求,国家开始投资在中心城区和富拉尔基区兴建污水管道。1954年,修建中心城区南部污水干线,管道东起铁路局宅,西至黑龙江第一纸厂(齐齐哈尔造纸厂),全长7.3公里,管径600~800毫米,输水能力3.5万立方米/日,1956年投入使用。管道纳入了1944年修建的军校街、建设路管道和同年建成的铁路系统管道。管道全长14公里。
  1960~1965年,围绕南部干线先后兴建商埠路和永定街干线,续建安顺路干线,翻建军校街、平安路等旧管线。至1965年末,中心城区污水管道增加到16公里,管道排水能力4万立方米/日。
  1966—1976年,中心城区污水排放量增加到14.6万立方米/日,造成大部分污水无法通过管道排放。
  1974年,为缓解排水困难,兴建铁东污水干线。管道北起警卫路南至利建路,全长3.9公里。管道将铁东地区的车辆厂、针织厂和肥皂厂等企业的工业废水截流,向南经江东排涝明渠排入南湖。铁东干线使用后减轻了中心城区管网的负担,但仍有72.6%的污水不能纳入管道,全部排入劳动湖及洼地,使地下水资源严重污染,造成北部地区99眼战备用井,全部不能饮用。同时,由于铁东污水大量排入南湖,造成南湖一带大片农田和草原被淹。
  1980年11月,国家和黑龙江省政府先后批准《齐齐哈尔市排水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决定兴建中心城区大排水工程,1981年开始实施。管道工程包括4个部分:东水西调,铺设一条东起清洁路西至民航路,长3.5公里的排水管道,将铁东地区污水向西排入中心城区管道系统;西水东调,修建文化路至钢机路管道,长6.74公里,将湖西地区污水向东穿越劳动湖排入市区管道;南部截流干线,管道东起南马路西至新立街,全长7.89公里,城市污水经其分流送入新立屯终点泵站;新立屯终点泵站至“引污治嫩”明渠管道,长1.85公里,城市污水最终经其排入氧化塘。
  至1985年底,中心城区共有污水管道237.9公里,其中污水干线长55.1公里。初步形成了以文新干线、中心城区干线、平安街干线、铁东干线4条南北向管道干线和解放门合流干线、南部干线、民航路截流干线、西南工业区合流干线等4条东西向管道干线为主体,联接数百条支线的污水排放系统,受益面积19.03平方公里,普及率25.5%,管道排水能力20万立方米/日。富拉尔基区有污水管道干线23.83公里,管道排水能力5万立方米/日。
  泵站 1940年,伪满齐齐哈尔市公署开掘3条排水明沟干渠时,为解决地势低洼排水不畅的困难,开始兴建排水泵站,时称抽水场。至1943年,建设抽水场4座(不含铁路系统泵站)。第一抽水场位于葫芦头西江边,承担南部明沟污雨水提升入江。第二抽水场位于现五金交电贸易公司附近,负责职工胡同管道的污水排入南部明沟。第三抽水场位于建设路至青云路排水管道之间,承担两路的污水排放。第四抽水场位于现军校街路口,承担日军军营至市贸易公司沿途污水的排放。其中第二、第三抽水场由于设计不合理,于1946年废止。
  齐齐哈尔解放初期,对第一抽水场进行改造,增设一台水泵,抽升能力达到l万立方米/日。
  50年代初,开始兴建新的污水泵站。1955年,兴建青云街泵站(4泵站)、南马路泵站(3泵站)和江岸泵站(5泵站),以及机电公司院内泵站、铁路2座泵站。3、4、5泵站主要承担南部干线建成后的城市污水排放。泵站总抽升能力31.05万立方米/日。
  70年代初,开始兴建雨水泵站。1967年,兴建造纸厂泵站(9泵站)。这是唯一的一座污雨水合流泵站,主要承担西南工业区北部的雨水及工业废水提升送入引污治嫩明渠。1980年投入使用。
  1970年,建大民屯泵站(7泵站),泵站位于齐齐哈尔氧化塘入口处,承担市内污水提升入塘。因泵站设计为自流入库,后水位始终未达到阻碍零自流程度,所以泵站一直没有使用。1985年,氧化塘改造时兴建新泵站,原泵站废除。1972年,为解决铁东桥洞子雨后积水问题,建设桥洞子泵站(8泵站)。泵站位于桥洞子东侧路南。1978年,兴建龙南街泵站(10泵站),泵站位于南马路与龙南街交叉口处,承担新建的西部管道干线雨水提升进入南部明沟,1981年投入使用。
  1982~1983年,为解决局部地区内涝,兴建火车头、龙沙区太阳委、中华街和湖西区4座排涝泵站。总抽升能力1.2万立方米/日。
  至1985年已先后建成合意路(1l泵站)、建设大街(12泵站)、胜明街(13泵站)、炮台屯(14泵站)和安建路(15泵站)等5座污水泵站。其中:建设路、炮台屯和安建路泵站为起点泵站,其它两座泵站为中间提升泵站,5座泵站总抽升能力为29.2万立方米/日。
  1985年末,共有雨水泵站(含合流泵站)8座,有各种类型水泵15台,总抽升能力61.94万立方米/日。共有污水泵站13座,总抽升能力67.23万立方米/日。其中,富拉尔基区3座,抽升能力4.08万立方米/日。




  1985年齐齐哈尔市污水干线一览表








注:×′#表示×号检查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