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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环境污染

第一节 环境污染


  水污染 1950年以后,城市工业建设的迅速发展,造成向嫩江排放的污染物的大量增加。含酚废水产生量4.4万吨/日,废水主要来源于齐齐哈尔钢厂、第一重型机器厂和齐齐哈尔灯炮厂煤气站及黑龙江化工厂。1957年,北满钢厂投产后,把未经处理的部分含酚(含酚量1000~l500毫克/升)和煤焦油(含量30~50毫克/升)废水排入嫩江。按1959年的排水量计算,年排入嫩江的酚含量达88.9吨,煤焦油29.6吨,使江水呈红褐色。排水口下游2.5公里处的江底沉积12厘米厚的煤焦油,造成鱼类大量中毒死亡,并直接影响嫩江下游富拉尔基热电厂的生产用水。1957年,嫩江下游江段年捕鱼量为2559吨,1959年下降到1400吨。鱼体中含酚在O.01~28.66毫克/公斤之间。
  1965年以后,由于中心城区每天产生的10万吨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入江,使嫩江再次受到污染。其中,江岸造纸厂,日排废水5000吨,PH值为ll,悬浮物3600毫克/升。1966年初,城区日排入嫩江的污水达23万吨,主要来自齐齐哈尔造纸厂、江岸造纸厂和齐齐哈尔糖厂及城市生活污水,内含大量耗氧物质,致使江水在冬季溶解氧含量下降到1毫克/升以下,造成嫩江冰封期鱼类大量死亡。嫩江下游泰来至石人沟江段长达350华里,各种鱼类死亡密度最高达到每平方米168尾,严重影响了两岸渔民的生产和生活。
  1976年,铁东电镀含氰水超过国家标准4~6倍。1982年,市环保局对市区48个主要电镀厂点进行调查,没有处理废水设施的占90%。
  1985年,工业废水的排放量达40万吨/日。建华机械厂铆焊分厂、仪表厂等仍采用有氰电镀工艺,占电镀厂点的10%。

  1966年齐齐哈尔市入江排污口生化需氧量一览表



  大气污染 城区大气属煤烟型污染,造成污染的原因是燃烧设备效率低,又没有高效消烟除尘装置。1965年,有工业炉窑和锅炉的烟囱440个,其中,对大气污染严重的是25~60米高的烟囱。当时齐齐哈尔陶瓷厂、新江泉浴池是中心城区的主要污染源。
  齐齐哈尔电化厂(榆树屯化工厂),以汞电解法制烧碱,因工艺尚未平衡,每年有80万立方米的氢气和1400余吨氯气排空。废气中含有苯、汞、氯化氢等有害物质。1975年,对该区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距化工厂250米处,大气中氯化氢日均含量为O.17毫克/立方米,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9.6倍;氯气日均含量0.45毫克/立方米,超过标准的14倍;汞蒸气日均含量O.0083毫克/立方米,超标27倍。
  1980年,有锅炉1951台,工业窑炉695台,共有大烟囱2335座。茶炉900多台。年用煤228万吨,耗油50万吨,尚有20余万户城、镇居民年耗煤300万吨。向大气排放烟尘计3.3万吨。
  1985年,市区工业耗煤421万吨。能源利用率为25%~2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30%)。万元产值能耗9.65吨标准煤,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年排入大气环境的废气量556.9亿标立方米,排入大气中污染物总量为26.7万吨,烟尘占40%以上。
  同年,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大气监测结果分析,悬浮微粒的1520个瞬时测定值中,超过二级标准的789个,超标率为51.7%;304.个日均值中,超过二级标准(0.5毫克/立方米)的有235个,超标率为77.3%;氮氧化物一次测定超标率3.1%,日约超标率2.6%;降尘全年月平均值21.2吨/平方公里,超过标准(13.1吨/平方公里·月)的O.6倍。同时,工业企业中的铸造、水泥及副食品等行业的粉尘排放,也是造成城市大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在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工艺废气排放量54.7亿标立方米,处理率19.6%。工业粉尘产生量4.07万吨,排放量2.18万吨。
  噪音污染
  1982年,中心城区和富拉尔基区的37条街道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达69.4分贝。其中,齐富公路最高噪音等效声级达76.8分贝;中华西路噪音等效声级为52分贝。37条干道中,噪音超过70分贝的街道有8条长17.9公里,占干道总长度的24.3%。
  由于车辆的增长速度较快,尤其是噪声指标较高的摩托车和小型拖拉机数量迅速增长,1985年,交通噪声超过国家标准的交通于道有4l条,低于国家标准的有7条。市区交通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72分贝,其中中心城区交通干道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74.6分贝,富拉尔基区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71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