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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二章 税收

章下序


  雍正年间,地方税捐收入主要是牲畜牛马税。此后税捐种类不断扩大,收入不断增加。光绪三十三年(1907),统一税制。翌年,省城税捐局为增加收入,不断加重赋税,征收税捐达30余种。
  1914年,地方军阀不断增加新税捐。至1931年,征收的苛捐杂税近50种。随着苛捐杂税的增加,税率也不断提高,致使一些中小企业纷纷倒闭。
  齐齐哈尔解放后,废除伪满统治时期的苛捐杂税,实行减轻人民负担的税收政策,促进了经济的复苏与发展,工商税收额也逐年递增。
  1949~1985年,齐齐哈尔的工商税收收入经历了“两起一伏”的变化。在3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坚持执行正确的社会主义建设方针,实行多种税、多次征的复税制以及“公私区别对待”、“繁简不同”的税收政策,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工商税收入比1949年年均增长7.36倍;“一五”期间,比1952年年均增长8l%。
  1958年,受“左”的思想影响,国民经济遇到暂时困难,经过3年调整,扭转了困难局面。在“三五”、“四五”时期,受lO年“文化大革命”的干扰,使国民经济遭受严重破坏与损失。齐齐哈尔税收制度的改革,也走了一条从简并到再简并的弯路,造成工业生产与税收增长速度不断下滑。“四五”时期,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比1970年下降5%,工商税年均收入也比1970年下降了3%。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五五”、“六五”时期,实行一、二步利改税,促进了国民经济协调、稳步、均衡地发展。“五五”时期,工业总产值和工商税收入年均增长率分别比1975年增长12.7%和2.3%。“六五”时期,工业总产值和税收收入年均增长率分别比1980年增长42.4%和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