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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税捐收入

第二节 税捐收入


  雍正十二年(1734),齐齐哈尔的税捐收入主要是牲畜牛马税。随着农牧业与手工作坊的发展,烟、酒、油、麻等杂货税收入逐渐占较大比重。光绪十三年(1887),省城征收税捐京钱5290串,其中杂货捐占税捐收入的52.9%,牲畜牛马税占税捐收入的37.8%。光绪二十九年(1903),中东铁路通车后,齐齐哈尔工商业骤增,地方征收的税捐达30余种。光绪三十四年(1908),省城征收税捐江钱386075吊,银1671两,羌帖1628元。
  1912~1931年,地方经济有较大发展,但由于军阀混战,扩充军费,不但未减轻人民负担,反而加重税收负担,苛捐杂税达50种。1914年,征收税捐70236元(大洋,下同)。1917年,税捐收入135848元,其中来自工商业缴纳的销场税、牙帖税、百货捐等约占税捐总收入的60%;来自农、林、牧业缴纳的粮税、粮捐、牲畜税、山本税及山货皮张税等占27.3%。1919年,征收税捐287331元,比1917年增长1.1倍。1924年,征收税捐296686元,比1919年增长32.6%。

  1917年齐齐哈尔市税捐收入一览表
               单位:元(大洋)



  沦陷时期,日伪当局曾对税收制定了一些较宽松的政策,工商业也有较大的发展。1934年,工商业发展到1252户,比1932年增长35%左右。同年,税捐收入329200元(伪满币,下同),比1932年增长14.9%。1936年后,伪满当局不断加重赋税,年征收税捐750369元,比1934年增长了1.3倍。1941年,实行战时大征税,工商业户由1939年的2047户减少到880户,比1939年下降了57.1%,年税捐收入比上年增长29.5%。

  1932~1940年齐齐哈尔市国税收入一览表 
                  单位:元(伪满币)





注:1938年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