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章下序

第三章 货币

章下序


  明朝末期至清朝初期,齐齐哈尔主要流通银两和制钱(俗称大钱),以银两为本位币,制钱为辅助币。乾隆年间,银钱匮乏情况日趋严重,开始出现私贴流通。到光绪年间,私贴泛滥,齐齐哈尔私印纸币的不下百家,市面流通的私贴额达四五千万元,货币流通异常混乱。光绪二十年(1891)后,俄国羌贴(罗曼诺夫票、克林斯基票、鄂木斯克票、霍尔瓦特票)流入齐齐哈尔,曾一度占领市场。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还流通过银元、铜元、江平银以及黑龙江广信公司铸造的大翅宝银等。黑龙江广信公司的官贴是齐齐哈尔地方发行的货币。官贴的发行主要用以扩充军费。因发行量骤增,发行准备金不足,价值日跌。继官贴跌价之后,广信公司和官银号又陆续发行银两票、银元票、大洋票、汇兑券、铜元票,以及带有利息的变相货币—四厘债券等。在此期间,日本横滨正金银行的银钞、朝鲜银行的银票等也流入齐齐哈尔市场。这一历史阶段中,流通的货币近20种。


  沦陷时期,伪满洲中央银行发行伪满币,强制统一齐齐哈尔市场货币,广信公司及官银号发行的货币被陆续收回。伪满币成为日本帝国主义掠夺中国人民财富的工具。
  1945年8月下旬,苏联红军进驻齐齐哈尔,随之市面上开始流通苏联红军票(简称红军票)。1946年6月,嫩江省银行发行了嫩江省银行券(简称嫩江券),后来统一于东北银行地方流通券(简称东北流通券)体系。


  1951年4月1日,齐齐哈尔市开始执行全国统一的人民币(旧人民币)制度。1955年3月1日起,新人民币开始在齐齐哈尔市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