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单位存款
第二节 单位存款
财政性存款 光绪三十一年(1905)和光绪三十四年(1908),广信公司和黑龙江官银号相继开始吸收官署存款。
沦陷时期,伪满中央银行齐齐哈尔分行也吸收政府机关存款。
1948年10月15日,东北银行齐齐哈尔市支行代理齐齐哈尔市地方财政金库。从此,始有地方财政存款。1949年,开办机关、团体存款业务,年末,财政性存款余额228亿元(东北流通券)。1950年,机关、团体存款大幅度增加。年末,财政性存款余额988亿元,比1949年增长3.3倍。
1952年,齐齐哈尔市开始实行中央金库制度,始有中央金库存款。年末,银行财政性存款余额1174亿元(旧人民币)。
1953~1957年,新建、扩建的大型企业陆续投产,财政收支扩大,财政性存款迅速增加,存款年平均余额998.8万元(新人民币)。
1958~1960年的“大跃进”期间,财经纪律松弛,财政资金与银行信贷资金界限不清,财政支出大量挤占银行贷款,财政性存款大幅度上升,存款年平均余额4853.7万元。
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开始对财政性存款进行清理,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来源限期归还给银行。1962年归还挪用贷款1331万元,实现“当年平衡,略有回笼”。1965年末,全市财政性存款余额1997万元,比1960年减少5013万元,下降71.5%。
“文化大革命”时期,银行与财政局合并,银行贷款被挪用于财政支出,财政性存款达到历史最高峰,1969年年末,存款余额10475万元,比1965年增长4.2倍。1973~1976年,国民经济发展处于稳定时期,财政机构存款业务转入正常,使财政性存款呈现稳步增长趋势,年平均存款余额3369.8万元。
1978年以后,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深入,基本建设规模扩大,机关、团体资金增多,地方财政收支扩大。1978~1985年,财政性存款年平均余额6695万元。
工商企业存款 清末,官办、商办的银行和私人钱庄开始办理工商企业存款。
民国初期,随着中东铁路建设和工商业的发展,存款业务不断扩大。1916年,齐齐哈尔8家钱庄的工商业存款总额折合银元51865l元,
沦陷阶段,伪满当局强制垄断金融业。1937年,实行所谓“战时统制经济”,民族工商业日益凋敝,工商企业存款业务也日渐萎缩。
1948年10月,东北银行齐齐哈尔市支行开始办理工商企业存款业务。年末,工商企业存款余额20.3亿元(东北流通券)。1950年,工商企业存款余额3971亿元。
1953~1957年,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商品购销大幅度上升,国营商业企业存款上升。工商业存款余额年平均2326.4万元(新人民币)
1958~1960年,在“大跃进”期间,银行对工业企业生产资金和商业大购大销资金采取“需要多少,供应多少”的办法,使贷款大幅度增长,企业派生存款相应增加,造成工商企业存款中的“水分”增多。1960年末,工商业存款余额10473万元,比1957年增长3.2倍。1962年,银行对企业贷款从严控制,清除企业存款中的“水分”,到1965年末,工商企业存款余额比1960年下降49%。
“文化大革命”中,银行信贷管理放松,企业间歇资金增多,企业存款逐年增加。到1976年末,工商企业存款余额12336万元,比1965年增长1.35倍。
1977年后,由于经济建设仍未摆脱“左”倾错误影响,尽管总产值增长较快,但资金占用增加,盲目生产,产品积压,不合理库存上升,经济效益低,使企业存款逐年下降。到1978年末,工商企业存款余额比1976年下降37.8%。
1979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经营放开,利润留成增加,间歇资金有所增多,使工商企业存款得以正常稳定增长。这一时期,工商企业存款年平均余额20218.5万元。
国营农业存款 1949年,东北银行齐齐哈尔市支行开始办理国营农业存款业务。年末,存款余额1亿元(东北流通券)。1952年,国营农业存款余额87亿元(旧人民币)。1956年,市人民银行对国营农业企业推行约定库存现金限额办法,加强国营农业资金结算监督。年末,存款余额18万元(新人民币)。
1959年,国营农业企业发展到28个,农场在银行存款增加。年末存款余额56万元。1960年以后,受自然灾害影响,国营农场连续3年亏损,存款下降。1962年末,存款余额17万元,比1959年末下降69.6%。1963年,国营农业生产发展,存款余额逐步回升,到1966年末,存款余额达342万元。
1967~1970年,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思想指导下,国营农场经济遭到破坏,亏损严重,银行存款下降。1970年末,国营农业在银行的存款余额为69万元。
1971年,随着国营农场基本建设投资上升和生产规模扩大,资金来源增多,存款相应增加。1976年末,国营农业存款余额968万元。比1970年增长13倍。
1979年,国营农场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推行农、工、商一体化,场办企业增多,收入增加。年末,国营农业存款余额1132万元。1983年,国营农业企业自主权扩大,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承包形式的责任制获得成功。年末,存款余额1277万元。1985年末,存款余额872万元。
集体农业存款 1951年年末,集体农业存款余额O.3亿元(旧人民币)。1954年,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兴起和集体农业生产的发展,存款逐渐增加,年末,集体农业存款余额3.5亿元,比1951年增长lO.7倍。1956年,农村实现农业合作化,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生产收入增加。加之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遍及乡镇,存取款方便。年末,农业生产合作社在银行、信用社存款余额分别为24万元和35万元(新人民币)。
从1960年起,由于受“左”倾错误和自然灾害的影响,农业减产,农民收入减少,集体农业存款也逐年下降。1962年,随着国民经济调整,集体农业收入增加,存款开始回升。年末,集体农业存款余额87万元,比1961年增加84万元。
“文化大革命”初期,在“农业学大寨”和农业机械化运动中,对农业的投入增多,贷款增加,社队存款呈增长趋势。到1968年末,社队在信用社的存款余额为425万元。但1969年以后,受“以阶级斗争为纲”、“以粮为纲”和“穷过渡”等“左”倾错误的影响,给农业生产造成极大损失。年末,银行和信用社的集体农业存款余额分别下降94.1%和24.5%。在此后一段时间内,集体农业存款处于不稳定状态。到1977年末,银行、信用社的集体农业存款余额分别为154万元和630万元。
1979年,国家调整农副产品价格,集体农业存款继续增加。到1982年末,集体农业在银行和信用社的存款余额达1022万元。1985年末,全市农村在银行、信用社存款余额为13645.3万元。其中,市郊区农村存款余额4548万元。
供销合作社存款 1950年,东北银行齐齐哈尔市支行开始办理供销合作社存款业务。年末,存款余额29.45亿元(东北流通券)。1954年,供销合作社网点已遍布各乡镇,存款随之上升,年末存款余额50亿元(旧人民币)。
1956年,供销社系统普遍在银行开立帐户,年末,存款余额52万元。1958年,供销合作社网点达60个,年末,存款余额817万元。1959年末,供销合作社与商业局合并,供销合作社存款统一在国营企业存款科目中统计。
1979年,齐齐哈尔市供销合作社存款实行单独考核。年末,存款余额111万元。1983年,银行对供销企业实行优惠利率政策。1984年,存款余额l348万元。1985年末,存款余额2089万元。
乡镇企业存款 在1958年的“大跃进”中,市郊区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开办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和农机具修造企业在银行、信用社开立存款帐户。1959年末,存款余额54万元。1962年,多数社队企业被关、停、并、转,年末,在银行存款不足万元。从1965年起,银行把社队企业存款并入农村社队集体存款中。
1975年,市区社队企业发展到95个,生产项目增多,收入增加。1977年,社队企业在信用社的存款余额50万元。
1979年以后,农村经济活跃,社队企业进一步发展。1982年,社队企业在银行、信用社的存款余额分别为3万元和196万元。1984年,社队企业改称为乡镇企业。同年,国家实施“星火计划”,乡镇企业生产迅速发展,收入增加。年末,在银行、信用社的存款余额分别为425万元和230万元。
1985年末,市区乡镇企业在银行、信用社存款余额分别为34l万元和326万元。
信用社转存款 1954年,市人民银行开始办理信用社转存款业务。年末,存款余额3亿元(旧人民币)。到1957年末,存款余额增至48万元(新人民币)。1960年,受“左”倾错误和自然灾害影响,农业减产,农民生活水平下降。信用社存款减少,在人民银行的转存款也连年下降。1962年末,信用社转存款余额9万元,比1959年减少2ll万元。1964年,随着国民经济的恢复,农村集体收入增加,信用社存款增加,转存款逐渐回升。1965年末,信用社转存款余额174万元,比1962年增长165万元。
1966~1976年,银行在农村的营业所所吸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员存款,一律划给信用社办理。信用社在银行转存款增加。1976年末,信用社转存款余额938万元,比1965年末增长4.4倍。
1979年,社队生产发展,社员收入增加,信用社存款上升。年末,信用社转存款余额936万元。1980年,为保证存差不减少,贷差不突破,齐齐哈尔市农业银行把信用社存款纳入银行信贷计划,对信用社资金投放实行控制,使信用社在农业银行的转存款余额上升到l299万元。
1983年,改革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扩大经营自主权,信用社信贷规模不再受银行控制。年末,信用社转存款余额下降。1984年末,信用社转存款余额695万元。
1985年,信用社执行向市农业银行缴存30%的存款准备金规定。年末,信用社在银行的转存款余额l846万元。其中,存款准备金为1362万元。
基本建设存款
1954年8月,齐齐哈尔市建设银行开始办理基本建设存款。年末,存款余额62亿元(旧人民币)。1955~1962年,先后开始办理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存款、外埠汇入采购存款、地质勘探单位存款、专用基金存款、更新改造资金存款和成套设备供应存款。到1965年末,基本建设存款余额716万元(新人民币),比1954年增长10.5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基本建设存款处于停滞状态。
1977年,恢复办理集体建筑安装企业存款。至1979年末,基本建设存款余额l461万元,比1965年增长1倍。
从1980年起,企业存款大幅度增加,年末,基本建设存款余额达2549万元。1981~1985年,又增加煤代油专用资金存款、单位借入资金存款、基建物资供销企业存款和开发、承包企业存款。1985年末,市区基本建设存款余额1.3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