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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下序

第八章 外汇

章下序


  1914年6月,中国银行黑龙江办事处在齐齐哈尔正式成立,并开始办理外汇业务。但由于当时外资纷纷涌入齐齐哈尔,进行掠夺性贸易,外汇收入大都落入外国银行或买办手里,致使中国银行外汇业务步履艰难,收益甚少。
  1931年,日本侵略者操纵的伪满中央银行齐齐哈尔分行成立后,通过各种“法规”,排挤华资银行,对外汇业务实行垄断性经营。造成齐齐哈尔一直没有办理外汇业务的民族金融机构。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齐齐哈尔的外汇业务逐步开展起来。1949~1980年,齐齐哈尔市人民银行尚未建立外币分帐,在外汇业务上仅负责转手结汇。1981年,中国银行齐齐哈尔办事处成立后,开始独立承办外汇管理、外汇信用和国际结算业务。1982年,中国银行齐齐哈尔支行成立后,开展贸易、非贸易结算管理。此后,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多和引进外资等工作的进展,相继开办出口外汇、侨汇、华侨投资等各项外汇管理业务及对外贸易结算业务。
  1985年,全市(含市辖县)有84种商品打入世界50多个国家和地区,供货额达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