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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地名演变

第二节 地名演变


  鹤岗,原名兴山。1918年(民国7年)鹤立岗(今鹤立)居民沈松年成立兴华煤矿公司,在石头河西岸(今鹤岗市区)开矿掘煤,始称兴华矿山,简称兴山。
  1920年兴华煤矿公司易名为鹤岗煤矿公司,也称兴山为鹤立岗矿山。1929年(民国18年)建兴山镇。沦陷时期,先后称矿山保、兴山街、鹤岗街。煤矿先后改名为鹤岗炭矿、鹤岗矿业所、鹤岗炭矿株式会社。
  抗战胜利后,1945年12月1日成立鹤岗矿务局,12月20日建立兴山市。1949年11月24日经东北人民政府批准,改兴山市为鹤岗市,从此,市、矿名称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