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各乡概况 市郊区划为市辖5乡,即蔬园、红旗、东方红、新华、团结等乡。各乡境内除所辖96个村屯外,尚有新华、宝泉岭2个国营农场设在鹤岗市境内的生产单位(居民点)34个。这些生产单位不归各乡管辖,隶属国营农场。
蔬园乡
位于市区西郊。东与工农区为邻,南同红旗乡接壤,西、北至鹤林林场、红旗林场。面积约142平方公里。1985年全乡总户数3422户,总人口14689人,其中农业户2301户,农业人口10752人。有汉、回、满、朝鲜、蒙古等民族,多系汉族。地处近郊,以生产蔬菜为主,故称蔬园。乡政府驻蔬园村。
解放初期,蔬园乡地区有少数村屯,由新街基区管辖,1948年末建立义和村政府。1956年撤销村的建制,将原义和村所辖的新一村、五道岗农场和团结农业生产合作社建为新一乡。义和、太平、德胜、兴发、四合、老头沟6屯建为蔬园乡。1958年撤销新一乡建制合并到蔬园乡。同年11月,蔬园乡划入新街基经济区管辖,其所辖各农业生产队分别划给兴山、西山、新街基经济区。1962年从经济区分出设蔬园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8年成立蔬园人民公社革命委员会。1980年改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84年恢复蔬园乡人民政府建制。
蔬园乡地势北高南低。大、小鹤立河从北向南在境内流过。北部和西部多为缓和的丘陵和宽谷,是主要造林区。中部和南部,有肥沃的川地,是蔬菜主要生产区。乡辖12个村民委员会,24个村民小组。1985年末实有耕地25815亩,当年播种面积为26588亩,其中蔬菜播种面积14235亩,年产蔬菜1652.8万公斤,粮豆65.7万公斤,农业总产值458万元。乡镇企业有农机厂、煤矿、综合厂、菱镁矿等工厂企业。1985年工业总产值1152万元。主要产品有四轮翻斗车、煤炭、建筑材料和轻烧镁,改变了过去单一经济状态。1985年社会总产值2404万元。
文教卫生事业有初级中学1所,小学11所,达到村有小学,乡有中学。先后办起了乡卫生院、影剧院、文化站、电影放映队。松鹤公园和五号水库在境内西部、鹤伊公路两侧,山清水秀,为本市风景区。
红旗乡
位于市区南郊,东邻团结乡,西、南两面与新华乡接壤,北与蔬园乡、兴安区、东方红乡交界。面积约225平方公里。东、西较高,有起伏的山岭,中间较低,大小鹤立河在境内会合,从西部流过。河谷川地土地肥沃。
1954年建立新建村政府。1956年撤村建乡为新建乡,设乡人民委员会。1957年3月汤原县峻德乡划入鹤岗市,1958年3月撤销峻德乡建制合并到新建乡。1958年11月新建人民公社(乡)划归兴安经济区管辖。其所辖各生产队分别划给兴安、南山、大陆、伏尔基河各经济区。1962年农村分社、生产队从经济区分出设新建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8年成立红旗公社革命委员会。1984年恢复乡人民政府。
红旗乡辖8个村民委员会,18个村民小组。1985年乡村总户数2962户,12422人,其中农业户1434户,农业人口6963人。全乡人口中,汉族占98%,其余为回、满、蒙古、朝鲜等民族。乡政府驻兴安区兴长路。
全乡耕地26427亩,以种植蔬菜为主。播种面积26046亩,其中蔬菜播种面积10844亩,为鹤岗市主要蔬菜产地之一。1985年年产蔬菜2095.5万公斤,粮豆104.3万公斤,农业总产值590万元。乡镇企业有水表、农机、煤矿等工矿企业,农村工业总产值321万元。1985年社会总产值1241万元。
文教卫生事业有:乡卫生院、电影院、6所小学。
东方红乡
位于市区东郊。东至梧桐河沿岸,南与团结乡相邻,西接东山区,北至林区。东半部系平川及轻沼泽地带,土质肥沃。西半部为丘陵山坡。面积约180平方公里。
解放前,这里人烟稀少,一片荒原。靠近梧桐河一带,时有捕鱼、狩猎为生的人在此活动,也多是夏来冬去。解放后,逐渐组成村落,1948年末建置山河村政府。1956年撤销山河村,建置获幸、新照2乡。1958年撤销新照乡建制合并到鲜悦乡,同年11月将获幸乡(公社)划入东山经济区管辖。1962年从东山经济区分出。1966年获幸公社改称东方红公社。1968年成立东方红公社革命委员会。1984年恢复乡的建制为东方红乡人民政府。
1985年乡村总户数1749户,10950人,其中农业户1214户,农业人口5771人。除少数朝鲜族外,大多为汉族。全乡有8个村民委员会,17个村民小组。乡政府驻兴华村。哈萝公路从本乡中间穿过。距市区5公里处有解放军农场。公路以东大片耕地为宝泉岭国营农场经营。新建的鹤北铁路,从本乡北部东西穿过。
东部地区为乡管辖的四个村耕种大田,西部靠近市区的四个村,多种植蔬菜。全乡耕地面积37000亩,1985年播种面积21644亩,产粮豆154.1万公斤。粮食作物有小麦、水稻、玉米、谷子、大豆。蔬菜播种面积7399亩,年产蔬菜1078.8万公斤。农业总产值457万元。乡镇企业有:煤矿、撕裂膜厂、农机厂、油米加工厂等企业,主要产品有煤炭、撕裂膜绳、法兰盘等。1985年工业总产值193万元,全乡社会总产值741万元。全乡有小学9所,卫生院1处,电影放映队等。
团结乡
位于本市东南部。东至梧桐河沿岸,西与红旗乡为邻,南至鹤立河沿岸,北与东方红乡接壤。面积约310平方公里,辖8个村民委员会,20个村民小组。乡政府驻立春村。
1948年末建山河村政府,该乡地域隶属山河村。1956年撤销山河村建新照乡,鲜悦乡。1958年新照、鲜悦2乡合并为鲜越乡,同年11月鲜越乡划入新一经济区管辖。1962年从新一经济区分出置鲜越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968年成立公社革命委员会。1970年改称团结人民公社。该公社是朝鲜、汉、满民族混居区域,各民族之间相处和睦融洽,故取名团结公社。1984年恢复乡的建制为团结乡人民政府。
该乡北部为丘陵地区,南部与东部为平原地区,地处梧桐河、鹤立河下游,土质肥沃。南部河网纵横,为新华国营农场经营地区。东北部靠梧桐河沿岸,由宝泉岭国营农场耕种。境内水利资源丰富,有两座水库,新一水库位于西部,平原水库位于南部。
1985年人口1176户,5528人,其中农业户1125户,农业人口5268人。现有耕地41049亩,其中水田15000亩,丘陵地区宜林地约6000亩,平原地区有3000余亩草地,多产洋草及苇子。1985年播种面积为36250亩,以种植粮食作物为主,主要农作物有水稻、小麦、大豆、玉米、谷子等。年产粮豆505.3万公斤,蔬菜250万公斤,农业总产值455万元。乡镇企业有煤矿、农机厂、砖厂、综合厂等,1985年工业总产值151万元,社会总产值697万元。全乡有中学1所、小学7所。乡有卫生院、兽医站、文化站、电影放映队。
新华乡
位于鹤岗市南端。北部与红旗乡、团结乡接壤,东、南、西三面与汤原县相邻。总面积约210平方公里。辖14个村民委员会,27个村民小组,1个街道办事处,3个居民委员会。全乡人口2605户,11889人,其中农业户2538户,农业人口11655人。
新华地区原为汤原县永祥乡,1957年12月划入鹤岗市。1958年永祥乡划入新华经济区,后改为新华人民公社。1968年成立公社革命委员会。1976年设新华街道办事处,辖3个居民委员会,多为新华造纸厂和乡机关职工住户。1984年恢复乡建制.置新华乡人民政府。
地势北高南低。北部为丘陵地带,南部为平原。鹤立河流经东部,阿凌达河在本乡西部流过。耕地多分布于两河流域的平原地区。西部地区驻有新华农场各生产队。鹤岗线铁路和哈萝公路南北方向从本乡中部通过。新华,为乡政府和新华农场场部驻地,铁路公路交通方便,为鹤岗市南郊重镇。
新华乡以农业为主,多种经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生产得到发展。1985年全乡耕地面积62500亩,其中水田9760亩,旱田52740亩。总播种面积62500亩。农作物以水稻、小麦、大豆、玉米、谷子为主。蔬菜播种面积13138亩。1985年产粮豆686万公斤,蔬菜2260万公斤。农业总产值600万元。乡镇企业有造纸、制砖、煤矿、土木建筑等,农村工业总产值154万元。农村社会总产值958万元。全乡有中学l所、小学12所、乡卫生院1所、文化站、电影放映队等。
鹤岗市村屯名录
表1—4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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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在鹤岗市境内的新华、宝泉岭国营农场所属生产单位(居民点)名录
表1—5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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