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节 农业气候区 鹤岗市划分为五个农业气候区。
一、团结低洼农业气候区
位于市东南部,包括团结乡、新华乡东部、东方红乡的东南部。农业气候概况是≥10℃积温平均在2500℃以上,春季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0℃日期平均在4月7日,稳定通过5℃日期平均在4月25日,稳定通过10℃日期平均在5月12日。终霜日期平均在5月19日,秋季酷霜日期平均在9月25日,无霜期平均128天。年降水量平均在550毫米左右,生长季干燥指数为0.95,春季湿润系数在0.90~0.95。
二、新华平原农业气候区
本区位于市区最南部,包括新华乡大部,红旗乡南部。农业气候概况是≥10℃积温在2450~2550℃之间,春季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0℃日期在5月12日。终霜平均在5月13日结束,秋季酷霜平均在9月26日,无霜期135天,是全市生长季最长的地区。
年降水量在550~600毫米之间,生长季干燥指数在0.90左右。春季湿润系数在0.91~0.95之间。
三、市区近郊丘陵漫岗农业气候区
本区位于市区近郊及其以东地区,包括红旗乡北部,蔬园乡南部,东方红乡中部。
农业气候概况是≥0℃积温在2350℃,春季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0℃日期在4月4日左右,稳定通过5℃日期在4月25日左右,稳定通过10℃日期在5月13日左右。终霜日期平均在5月16日,秋季酷霜日期平均在9月24日,无霜期平均为129天。年降水量在570~610毫米,生长季干燥指数在0.8~0.9,春季湿润系数在0.95左右。
四、五道岗半山地农业气候区
包括东方红乡北部,五道岗农场,蔬园乡北部,红旗乡西部,新华乡北部,红旗林场,三道林场等。
农业气候概况是≥10℃积温为2250~2450℃,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0℃日期在4月5日~7日,稳定通过5℃日期在4月25日~26日,稳定通过10℃日期在5月14~15日。终霜日期在5月17日前后,秋季酷霜日期在9月中旬末,无霜期125天左右。年降水量,鹤立河以东地区在600毫米以上,以西地区略偏少些。生长季干燥指数<0.8,春季温润系数约为0.99%。
五、北部山地农业气候区
本区位于市区的最北部,包括细鳞河、十里河一线以北地区,属小兴安岭南麓余脉山地。农业气候概况是≥10℃积温<2250℃,春季日平均气温稳定通过0℃的日期在4月8~10日,稳定通过5℃日期在4月26~28日,稳定通过10℃的日期在5月15~17日。终霜日期在5月中旬末,秋季初霜日期在9月18日前后,无霜期只有120天左右。年平均降水量在600毫米以上,生长季干燥指数<0.8,春季湿润系数1.0。
不同作物最晚播期
表2—21
主要夏菜开花结果适宜温度表
表2—22
几种蔬菜所需积温表
表2—23
1956年至1983年气候与粮豆生产
表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