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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涝灾

第一节 涝灾


  鹤岗市涝灾多发生在团结乡,该地区位于梧桐河下游。土壤质地粘重,积水不易下渗。
  涝灾分春涝、夏涝和秋涝,本市以秋涝为主,往往是一年秋雨两年涝,秋涝连春涝。据统计1956至1985年资料及实地调查情况:30年中,发生春涝有5年(1960、1969、1971、1973、1983年),占18%;夏涝有10年(1956、1957、1960、1961、1963、1964、1965、1969、1981、1983年),占36%;秋涝有9年(1956、1957、1959、1960、1962、1965、1972、1974、1980年),占32%。影响农业生产,主要是春涝和秋涝。
以涝灾为主的1960年成灾面积8.9万亩,粮、豆、春菜亩产分别为157斤、1050斤、1585斤,比平年1968年亩产分别减少24、1179、1856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