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年龄结构 新中国成立前仅存的日伪调查资料记载:1939年1月,鹤岗煤矿8006名工人中20至44岁的青壮年7983人,占96%;45岁以上的323人,占4%。在工人总数中,单身者6370人,占79.5%;带家者1636人,占20.5%。
鹤岗煤矿工人年龄调查表
表3—8
1949年后,鹤岗市人口的年龄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1953至1985的33年间,鹤岗人口的年龄结构:0至17岁年龄组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33~50%;18至39岁年龄组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26~43%;37至55岁年龄组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13~20%;56岁以上老年人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为4~7%。
少年儿童
1953年至1975的23年间,鹤岗市0至17岁年龄组的人口呈大幅度上升趋势。1953年,全市0至17岁人口32626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6.8%。1956年,全市0至17岁人口63957人,比1953年增长96%,占全市总人口的39.89%。1964年,全市0至17岁人口192789人,比1953年增长4.9倍,占全市总人口的47.1%。1975年,全市0至17岁的人口239678人,比1953年增长6.3倍,占全市总人口的50.44%,是新中国成立36年鹤岗历史上0至17岁年龄组的人口和其占全市总人口比重最高的年份。
1976至1985的10年间,鹤岗市0至17岁年龄组的人口呈下降的趋势。1980年全市0至17岁人口228763人,比1975年减少4.6%;占全市总人口的43.65%,比1975年下降6.79%。1983年全市0至17岁人口207748人,比1975年减少13.3%,占全市总人口的37.33%,比1975年下降13.11%。1985年,全市0至17岁人口比1975年减少17.8%,占全市总人口33.4%,比1975年下降16.97%。
青年、中年
1953至1960的8年间,鹤岗市18至36岁年龄的人口超过0至17岁年龄组的人口。1953年,18至36岁人口38125人,超过0至17岁人口的16.9%,占总人口的43%。1956年,18至36岁人口66709人,超过0至17岁人口的4.3%,占总人口的41.6%。1960年,18至39岁人口188573人,超过0至17岁人口的7.9%,占总人口的41.84%。
1964至1983的20年间,鹤岗市18至39岁年龄组的人口被0至17岁年龄组的人口超过。1964年,18至36岁人口139970人,比0至17岁人口低27.4%,占总人口34.17%。1975年,18至36岁人口126761人,比0至17岁人口低47%,占总人口的26.68%。1983年,18至36岁人口为201625人,比0至17岁人口低2.9%。
1985年,18至36岁人口234163人,超过0至17岁人口的18.9%,占人口总数的39.8%。
1953至1985的33年间,全市37至55岁年龄组的人口逐年增长,占总人口的比重在13~20%。
老年人
1953至1985的33年间,鹤岗市56岁以上的老年人逐年增长,占总人口的比重逐年提高。1953年,全市56岁以上的老年人4261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4.8%。1964年全市56岁以上的老年人增至22458人,占总人口的5.47%,比1953年提高0.97%。1980年,全市56岁以上的老年人32068人,占总人口的6.11%,比1953年提高1.31%。1985年,全市56岁以上的老年人有42990人,占总人口的7.3%,比1953年提高2.5%。
1985年鹤岗市人口年龄构成
表3—9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