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行业结构 在业人口概况1949年前,鹤岗在业人口行业结构单一,除采煤业人口外,其它行业人口极少。1946年,兴山市在业人口9300多人,其中:矿务局采煤业职2128516人,占全市在业人口91%。1949年,全市在业人口11155人,其中:矿务局采煤业职工9625人,占全市在业人口86%。
新中国成立后,鹤岗市在业人口行业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以采煤业人口为主体,其它行业人口相应增长。1950年鹤岗市在业人口15760人,其中:矿务局采煤业职21211476人,占全市在业人口72.8%;地方工业、农业、商业、服务业、运输邮电、城市公用事业、科学文教卫生、财政金融、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的人员428人,占在业人口的27.2%。1964年,全市在业人口为82364人,其中:矿务局采煤业职工46862人,占全市在业人口56.9%。农业、地方工业、商业、服务业、建筑业、运输邮电、城市公用事业、科学文教卫生、财政金融、国家机关团体人员35502人,占全市在业人口43.1%。1977年全市在业人口168717人,其中:矿务局采煤业人员71380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42.3%。农业、地方工业、商业、服务业、交通邮电、建筑、文教卫生、财政金融、城市公用事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人员97334人,占全市在业人口57.7%。1982年全市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全市在业人口由矿业、农业、制造业、建筑业、商业、服务业、交通运输邮电、科研、文教卫生、财政金融、国家机关和人民团体等15个大类构成,共243717人。其中:矿业人口(采煤业)118683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48.7%;其它14个大类的人口125034人,占全市在业人口51.3%。1985年,全市在业人口286339人,其中:矿务局在业人口161416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56.4%。
煤矿在业人口 1949年矿务局在业人口9625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86%。1957年矿务局在业人口37315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66.4%。1964年矿务局在业人口51270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62%。1977年,矿务局在业人口71380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42.3%,在全市在业人口的10个行业中,所占比重占第一位。1985年,矿务局在业人员(包括矿务局服务公司集体工)161416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56.4%。
地方工业在业人口 1949年地方工业人口205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1.9%。1955年地方工业在业人口1213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3.3%。1964年地方工业在业人口6271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7.6%。在地方工业在业人口中,金属加工工业481人,化学32业63人,建材工业780人,木材工业150人,造纸工业160人,纺织工业82人,缝纫工业63人,食品工业982人。1978年地方工业在业人口15561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9.2%。1985年地方工业在业人口69345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24.2%,是地方工业在业人口历史的最高年份。
农村在业人口 1950年鹤岗市农林在业人口(包括郊区劳动力)2531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16%。1964年农林在业人口增至11875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14%。在农林在业人口中,有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部门的职工4272人,郊区人民公社农业生产劳动力7603人。1977年农林在业人口11985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7.1%。1985年农林在业人口增至20543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7.5%。在全市农林在业人口中,农林牧渔水等部门的全民职工2832人,占17.8%,农林牧渔水等部门的集体职工2935人,占18.2%;郊区各乡的劳动力14776人,占74%。
商业、服务业在业人口 1955年鹤岗市商业、饮食、服务部门在业人口2552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7%。1957年,商、饮、服在业人口增至4201人,占全市在业人口7.5%。1964年,商、饮、服在业人口增至6256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7.6%。1977年,商、饮、服在业人口增至11076,占全市在业人口的6.6%。
1985年,商、饮、服在业人口激增至27319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9.5%。在商、饮、服在业人口中,全民所有制职工12972人,占47.4%;集体所有制职工7401,占27.2%;个体经营者6946人,占25.4%。
其它各业在业人口 建筑、交通邮电、公用事业、科研文教、金融保险、国家机关团体各业在业人口逐年发展。1985年交通运输、邮电在业人口6179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2%;公用事业、房地产管理、咨询服务在业人口8171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2.9%;科研、文教、卫生在业人口7616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2.7%;财政金融和国家机关团体人员7431人,占全市在业人口的2.6%。
不在业人口 1982年鹤岗市第三次人口普查,15岁及15岁以上人口中,不在业人口为148654人,占全市总人口25.8%,其中:男性不在业人口为42871人,占不在业人口的28.84%;女性不在业人口105783人,占不在业人口71.16%。
在不在业人口中,在校学生38000人,占不在业人口25.7%;家务劳动71000人,占48.07%;待升学800人,占0.54%;待国家统一分配338人,占0.23%;市镇待业14000人,占9.84%;退休退职11800人,占7.97%;其它11800人,占7.98%。
不在业人口中,家务劳动者女性占97.6%。其中:市镇待业者女性占60.46%;在校学生占51.16%。从年龄上看大部分是青少年。文化程度:初中文化占65.15%,高中文化占16.94%,小学文化占15.1%。
1985年,鹤岗市不在业人口为170018人,占全市总人口28.9%,比1982年增长21364人,增长14.3%。
1982年鹤岗市在业人口分行业构成情况
表3—14
单位:人
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