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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节育措施

第三节 节育措施


  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主要由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站、矿妇婴医院以及基层各医院和妇幼保健站来做。
  落实节育措施,农村是薄弱环节。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从1974年开始,由市计划生育办公室牵头,组织计划生育技术小分队,深入到农村落实节育措施。
  1974年初由市计划生育办公室主任郑淑贤、职工医院副院长王庆祥带领40多人组成的计划生育手术小分队深入到郊区农村5个公社,以放环、人流为主,兼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用半年左右时间,使大批育龄妇女落实了节育措施。这一年全市共落实节育措施22484例,是鹤岗历史上落实节育措施人数最多的一年。1974年,职工医院与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工作队深入各矿进行晚婚、节育宣传教育与技术表演,传授技术操作。到1976年矿务局已有7个医院能独立开展各项手术。人口自然增长率下降到6.68‰,有11个矿、厂、处如期实现市制定的“五五”规划人口自然增长率要求。矿务局38525对有生育能力的夫妇中,有31750人落实了各种节育措施,节育率提高到82.4%。1979年,绝育手术在全局普遍开展,全年有6000名职工和家属做了男扎和女扎手术,1635名职工和家属做了人工流产和中期引产。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78年的8.6‰下降到5.2‰。1980年,人口自然增长率降到4.43‰,有生育能力的夫妇中,节育率达93.16%,晚婚率提高到96%。有59个井(区、车间、学校)实现了三无(无早婚、无计划外生育、无不采取节育措施)一化(一孩化、一孩率达100%)单位。1983年至1984年共做结扎4122例,放环5982例,人流和中期引产4392例。1984年计划生育率已提高到98.5%。1985年矿务局新生儿3174名,其中:计划内出生3154名,计划生育率为99.4%,比1984年提高0.9%;在21666对一孩夫妇中,有21524对夫妇领取了独生子女证,办证率为98.5%,比去年提高2.1%;有3450名青年响应晚婚号召,晚婚率为92.7%;有64830名育龄夫妇落实了节育措施,节育率为98.9%,比1984年提高2.1%;自然增长率由去年的4.19‰,下降为4.13‰,控制了矿区人口增长。
  1983年至1985年,全市共做女扎6387例,男扎22例,人流23890例,放环30908例,取环5751例。人口自然增长率由1982年的8.6‰下降到6.03‰。

  鹤岗市1963至1985年节育手术统计表
  表3—16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