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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城市发展

第二节 城市发展


  1945年12月20日兴山市政府成立。1946年东北民主联军军工部第二办事处、中国医大、东影、东北民主联军后方医院等6000余人(伤兵3000)先后迁至兴山市。政府的任务主要是恢复煤炭生产,支援前线。
1949年随着经济的恢复,城建工作也在逐渐恢复。1950年市政府设建设科,开始对市政建筑、公共设施全面普查,提出建设计划。到1952年整修了东山至梧桐河和峻德至汤原的公路,整修道路总长14公里、面积7.7万平方米。恢复自来水厂生产能力,自来水管总长度94公里,年供水总量166万吨。1950年至1952年新建房屋面积67122平方米。




  1946年兴山市街一角 4—1
  “一五”计划期间,鹤岗市城建工作与大规模经济建设同步进行。1957年末全市铺装道路总长度54公里,自来水生产能力增至12400吨/日,自来水管长度增至130公里,年供水量达452万吨。新建房屋150239平方米,其中住宅94051平方米,厂房18630平方米,仓库9095平方米。
  “二五”计划和“三五”调整的3年,鹤岗市城建事业有很大发展。1965年末全市实有道路80.94公里,63.94万平方米。桥梁16座,城市绿化面积4.4万平方米,苗圃面积40万平方米,公园2处,植树20万株。自来水生产能力达3.7万吨/日,自来水管总长度160公里。全年供水总量为1180万吨,下水道长度28.9公里。房屋建筑面积205.8万平方米,住宅居住面积65万平方米,平均每人居住面积2.08平方米。实有公共汽车15辆,行驶里程17.5万公里,运客总数13.6万人。有5条道路安装路灯468盏。
  1966年至1976年的10年间,鹤岗市公共绿地和公园共占地20万平方米。全市实有道路长度(不含矿务局)78公里,有桥梁24座,公共汽车44台,输送乘客785万人次。公产房屋建筑面积216万平方米。1976年10月鹤岗市第一跨线桥(胜利桥)历经5年建设全部竣工。共投资170万元,主体长43米。设计说明和竣工图片载入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城市桥梁图集》一书。
  “六五”计划期间是鹤岗城建事业有史以来最兴盛的时期。1985年末全市房屋建筑面积595.1万平方米,住宅面积378.7万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4.12平方米。有4处水库供水,总能力达10.62万吨/日,供水管道277公里,城市严重缺水问题得到解决。年末实有道路81公里。城市绿化覆盖率由1980年的1.26%,到1985年达4.7%。年植树在150万株以上,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植树3至5株标准。1985年末全市累计修建花坛10778个,种植花草98316平方米,铺设草坪610平方米,栽植绿篱8000平方米。
1950年至1985年的35年间,基本建设总投资162059万元,其中矿务局完成123337.73万元,占76%。在全市36119万元的非生产性建设投资中,矿务局完成19645.65万元,占54%。在全市19106万元的住宅建设投资中,矿务局完成13110.37万元,占68%。鹤岗矿务局在煤炭总产量中,每吨提取1元钱支援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