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供电
第四节 供电
城市供电始于1931年,当年建成鹤岗电灯厂,发电机功率为54千瓦。一部分用于照明,一部分做为矿井机械动力。1935年,南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修建鹤岗发电所和中央变电所(西山变电所),两项工程同时于1936年8月建成。1941年,鹤岗地区改由佳木斯发电厂供电。
1985年全市有110千伏一次变电所2座,即鹤岗变电所和矿务局兴安台变电所。有3条110千伏供电线路进入市区,受佳木斯发电厂和亮子河发电厂电源,110千伏兴南线联络2处变电所,构成110千伏系统环形供电网。
鹤岗变电所安装31.5兆伏安和50兆伏安变压器各1台,35千伏侧可出线8回,实际出线6回。鹤岗变电所35千伏侧矿属鹤北甲线、乙线供电给新一、岭北矿及兴山矿部分负荷,矿属竖井线供南山矿;水泥线供矿务局水源。鹤岗变电所110千伏侧出线鹤军线及35千伏侧鹤宝线向萝北县、宝泉岭农场管理局、鹤北林业局供电。鹤防线暂供电给市政水源。鹤岗变电所现有10千伏侧出线12回,其中公用配电线4回,属鹤岗供电局。铁路专用线1回,其余为矿务局专用线路。
兴安台变电所安装20兆伏安变压器3台,2台运行,1台备用。35千伏侧现出线4回,向竣德、富力、南山、大陆矿供电,并向新华造纸厂转供电。6千伏侧主供兴安矿区。
鹤岗矿务局供电系统由13座变电所和9条高压送电线路组成。西山变电所是在原中央变电所的基础上改建而成,现变压器容量2×8000千伏安;大陆变电所是在原陆镜变电所基础上改建并搬迁,现有变压器容量为1×5000千伏安和1×5600千伏安;南山变电所于1954年建成,扩建后变压器容量2×3000千伏安;新一变电所于1955年建成,改建后变压器容量2×16000千伏安,有一次线路直接与佳木斯发电厂联接,称为乙线,长54.65公里,送电能力为33000千瓦。兴安变电所与合江南岗变电所之间,还有一条联络线,以备急用;岭北变电所于1963年建成,现有容量1×16000千伏安;水源变电所于1979年投运,容量1×5000千伏安,为大坝老水源加压站专用变电所;富力变电所于1980年投运,容量1×5600千伏安;竣德变电所于1981年建成,容量1×8000千伏安和1×7500干伏安;细鳞河变电所于1980年投运,容量1×5600千伏安;三槽变电所于1981年建成,容量2×4140千伏安,交流电压35000千伏,直流电压1300伏,为交直流两用变电所;北山变电所1983年投运,容量1×5000千伏安。
高压线路有兴安变电所至富力变电所的兴富线,长3.486公里;富力变电所至南山变电所的富力线,长7.16公里;立井变电所至南岗变电所的立南线,长1.77公里;南岗变电所至新一变电所的鹤北甲线,长3.975公里;南岗变电所至岭北变电所的鹤北乙线,长8.O01公里;兴安变电所至青石山变电所的青石线,长3.1公里;新一变电所至岭北变电所的联络线,长2.379公里;兴安变电所至竣德变电所的竣德甲线,长4.3公里;兴安变电所至竣德变电所的竣德乙线,长5.56公里。
1985年供电量为5.6亿度。
路灯城市路灯照明设施始建于1952年。当年安装路灯96盏。1960年投资8000元,在解放路、红军路等线路上架设7000米长的路灯照明线。1961年投资1.2万元,完成1000米长的照明线路。1963年10月建成城市路灯照明线路,是鹤岗市最早成型的一条路灯线路。自新街基转盘道至红军街二马路安装了73座马路弯灯。1964年后路灯线路逐渐发展,市区主要街道陆续装上了路灯。至1966年底全市已有13条道路架设了路灯,总长15公里,安装路灯362盏。要路口安装新式的电光源高压汞灯。“文化大革命”期间,路灯遭到严重破坏,大量的电线和灯具被盗、被毁,使几条路灯线路陷于瘫痪。由于每年都需要拿出一部分投资来恢复被破坏的线路,所以这期间城市路灯发展缓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经济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路灯建设发展很快,1978年以来在站前广场、胜利桥、解放路转盘道、红军路转盘道等处装设了具有民族特色的新型装饰柱灯。结合城市道路的拓宽,埋设了地下线。在解放路、红军路、红军路二道街安装了双排造型美观的高压钠灯,市区共有23条路灯线路,总长度22.6公里,装灯951盏,其中:高压钠灯408盏,高压汞灯495盏,白炽灯48盏。矿区路灯在近年也有很大发展。除去接管和重建了东山、新一、南翼等几条原属市政的路灯线路外,各煤矿都分别在矿区主要道路上建设了路灯。采用新式照明灯具,装设高压汞灯或高压钠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