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计划编制
第二节 计划编制
1950年鹤岗矿务局计划处成立以后,开始编制计划。经上级批准行文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称为国家计划。在国家计划的基础上争取超产,称生产计划。
1952年鹤岗市财政经济委员会成立以后,编制了1953、1954、1955年鹤岗市工农业生产计划,并编制了《鹤岗市第一个五年国民经济发展纲要》。1955年鹤岗市人民委员会计划统计科成立以后编制了1956年工农业生产计划。1958年政企合一,鹤岗人民公社计划委员会编制了《鹤岗市国民经济发展第二个五年计划》。1960年政企分开,恢复鹤岗市人民委员会计划委员会后,编制了《鹤岗市国民经济发展第三个五年计划》。
1967年市计委工作瘫痪。1973年恢复市计划委员会后,除编制年度工农业生产计划外,还编制了《鹤岗市国民经济发展第五个五年计划》和《鹤岗市国民经济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1984年鹤岗市计经委成立后,编制了《鹤岗市国民经济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
鹤岗矿务局从1961年至1985年先后编制了《“五五”展望》、《十年远景发展规划》、《鹤岗矿区总体发展规划》等三部长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