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企业登记 1949年市政府成立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始对企业登记和审查,合格者发给营业执照。当时全市仅有中直企业5户、地方企业5户、个体企业110户。1956年,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全市企业进行普遍登记,中直企业13户,地方企业15户(其中省属企业1户,市属企业14户),个体企业335户。1964年到1965年,对全市所有工商企业进行登记,建立了工商企业档案。1965年末,全市有中直企业6户、地方国营企业28户,其中重工业企业11户、轻工业企业23户;集体企业73户,其中手工业合作工厂1户;手工业生产合作社39户,手工业生产小组23户,城市公社工业及街道工业9户,农村公社工业1户;包括机械工业19户,化学工业2户,建筑材料工业1户、森林工业5户、食品工业17户,纺织、缝纫及皮革工业11户,其它工业18户。
“文化大革命”期间,企业登记工作停顿,企业的开业、停业、合并、转业、迁移和变更生产、经营项目都失去控制。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有很大进展。
1980年以来工商企业登记情况
表5—3
单位:个、人、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