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计量
第三节 计量
1981年经鹤岗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检查验收,全市共有起重机厂、仪表厂、机床厂、电业局、矿务局中央机修厂、矿务局车辆厂、矿务局水电厂、矿务局发电厂等10个单位的计量室达到合格标准。全市长、热、力、电4个方面的计量器具共3860台(件),受检率为70%;衡器(各种秤)受检率为95%。经过检查评比,市起重机厂、仪表厂、矿务局中央机修厂、市供电局4个单位的计量室被评为鹤岗市计量先进单位。
1982年鹤岗市计量测试所和衡器管理所均完成了检定周期任务。计量测试所全年共检各种计量器具3496台(件),衡器管理所共检各种衡器4735台(件)。在全市流通领域广泛开展了“计量信得过”活动,重点检查了6个区、1个公社、35个商店、16个粮店、20个饭店、4个贸易市场。在各流通网点均建立了岗位责任制,设立了专兼职计量人员,制订了计量信得过服务公约和“缺两补斤”“缺钱补两”的制度。经过检查评比,全市共有向阳区二粮店、工农区解放路综合商店、工农果品商店、工农区三粮店、南山区一粮店、大陆食品商店、新一五粮店、新一副食品商店、东山区食品商店、鹤岗市第二副食品商店10个单位被授予鹤岗市“计量信得过单位”的光荣称号。
1985年鹤岗市标准计量管理局,在全市工商企业中开展了计量定升级工作。按照国家标准计量管理局关于计量定升级细则,对企业进行审核、评定,确定升级。1985年全市定升级企业8户,其中定为二级企业的有白酒厂、南山光学仪器厂、半导体材料厂三户;定为三级企业的有电动滚筒厂、钢窗厂、阀门厂等5户。在流通领域,在开展“计量信得过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展了“计量、物价信得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