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计划管理
第四章 经营管理
第一节 计划管理
一、长远规划
鹤岗矿务局正式设立长远规划机构,编制长远规划工作始于1961年。当时主要是对矿井技术改造以及对旧有矿井维持生产的延续,进行远景规划的研究和设计工作,尚未形成作为矿区长远发展规划的材料。1972年开始着手编制五年规划和“五五”展望,规划在“四五”期间煤炭产量前三年(1971—1973)保持年产750万吨的水平,从1974年起,每年以50万吨递增,1975年达到年产850万吨。“五五”期末的1980年年产要达到1000万吨的水平。在规划中提出在“四五”期间,对8处矿井进行技术改造,改善选煤、公用工程、辅助生产系统以及职工生活福利、文教、卫生设施。实现以上规划需资金10892万元,其中:需向国家请拨款3192万元,预提资金6642万元,其余部分进入生产成本。规划“四五”期间需进行技术改造的矿井有:兴山一井、兴山二井扩大区、南山立井补套、新一立井扩大区、兴安立井三水平、富力皮带井三水平、富力箕斗井三水平、岭北露天补套、南山选煤厂补套;辅助生产系统有:地质勘探、供电系统调整、供水补套、运输补套等。
1975年煤炭工业部定鹤岗局为老矿挖潜局。1978年矿务局制定了《十年远景发展规划》,在规划中安排“五五”期末,1980年原煤年产量达到1100万吨。到“六五”期末的1985年要达到1500万吨。老矿挖潜规划,第一批老矿挖潜矿井有:兴安立井改扩建、南山立井和斜井、兴山一井和岭北露天环节改造等项工程,设计能力为390万吨/年,完成后实际水平可达710万吨/年。第二批矿井有:兴安立井第二次改扩建、大陆箕斗井和兴山六井环节改造工程,设计能力为369万吨/年,改造工程完成后实际水平可达690万吨/年。建设规划,除峻德立井续建外,规划中有新建石头庙子北部斜井两对,新建矿区铁路19.5公里及矸石电厂1处等主要项目。对矿区发展作了切实可行的安排,使矿区在规划的指导下稳步发展。
1983年10月编制《1981~2000年鹤岗矿区总体发展规划》。根据“六五”初期的1981年实际产量达1290万吨,1982年已达1340万吨的情况,对“六五”规划又作了一些切合实际的调整,1985年安排1405万吨。“七五”期间规划安排每年平均递增39万吨,到期末1990年达到1600万吨。“八五”规划期末1995年1650万吨,每年递增10万吨。“九五”期末2000年要达到1760万吨,平均每年递增22万吨。
二、生产计划
鹤岗矿务局煤炭生产与开发实行计划管理,始于1950年计划处成立之后。编制生产计划的根据是,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和上年实际生产情况,一般要编制两套计划。一是依据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报上级批准的计划,称为国家计划,必须执行。二是在国家计划的基础上,经过努力争取完成的计划指标,称为增产计划,在执行中按后一种计划部署全年工作。
国家计划的编制每年分两次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进行。在计划年度的前一年,自下而上的编制出建议计划,逐级上报审查,然后由上级下达指令性的正式计划指标,根据上级机关下达的正式计划指标,再逐级编制正式国家计划,一般在计划年度1、2月份编出上报,待上级批准后下达执行。国家计划下达后,各项计划指标具有法律性质,不能任意修改。
国家计划含下列各项:
(一)工业产品产值计划包括煤炭产品(原煤及洗选煤)、火工产品、建材产品及其他产品。
(二)工业产品产量计划除了原煤、洗选煤产量外,还包括矿务局其他工业产品产量计划。
(三)分自然井原煤产量计划
(四)回采工作面利用情况计划 包括分矿的原煤总产量按采煤方式分组的各项计划指标,采煤回采工作面利用情况的各项计划指标。
(五)分自然井掘进进尺计划按开拓进尺、生产进尺和准备巷道、回采巷道、其他巷道分组,按煤岩性质分组的掘进进尺计划。
(六)分矿商品煤质计划
(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计划包括回采率、主要材料消耗、劳动生产率、成本及利润、机械设备完好率及机械化程度等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八)分自然井三量及其可采期计划
(九)新区开拓工程计划
(十)分矿的采煤及掘进机械化计划
(十一)分自然井回采率计划
(十二)坑木及火药消耗计划
(十三)各厂、处、队国家计划
(十四)回采工作面接续及掘进工作面接续计划
三、工程计划
基建投资计划始于1949年,更新改造资金计划始于1956年。
(一)基建投资计划 1949年~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国家共给投资1376万元。其间,开工的工程有东山立井、兴安立井、大陆一井。
1953年~1957年“一五”时期,实际投资16908万元。新开矿井有大陆二斜井、大陆露天(没有移交手续)、北大岭东露天、东山露天、兴安台选煤厂。新建采砂厂1处、火药厂1处。
“二五”时期实际投资16884万元,开工项目有:大陆东斜井(未移交报废)、兴山六井、兴山三层露天、兴安六层露天(未见效果)、富力斜井群、南山东斜井(未建成报废)、北大岭西露天、南山北斜井(未建成报废)、南山南斜井(未建成报废)、岭北二、三井及解放一、二井(均未建成报废)。除上述矿井外,还有于1959年4月开工的东山简易选煤厂,大陆一、二井简易选煤厂,北大岭简易选煤厂等4个厂(除东山简易选煤厂部分工程利用外,其余3个厂均未利用)。在“二五”时期,特别是1958和1959年,由于新建工程项目未按计划管理程序办事,盲目上马,造成众多项目无效报废。
三年调整时期,实际投资5177万元,主要用于新建南山立井。
“三五”时期,实际投资4748万元,南山立井继续施工,未上新的项目。
“四五”时期,实际投资2802万元,开工项目有:兴安立井二水平改扩建和新建峻德立井。
“五五”时期,实际投资14982万元,包括新建水泥厂1处和兴安立井三水平改扩建工程。
“六五”时期,实际投资51147万元,主要项目有:新一三水平改扩建,新建兴安、南山、兴山3个小露天,南山立井改扩建工程,兴山一、二井改扩建工程以及新建煤气厂l处和水库(细鳞河水库)1处。
(二)更新改造资金计划更新改造资金属于专项资金,又称维简费,用以维持简单再生产。更新改造资金按吨煤提取计入成本,提取标准各个时期有所不同,均由国家规定,目前提取标准为吨煤2.75元。每年根据年度原煤生产计划预提(又称预提基金),安排更新改造资金(维简费工程)计划。它的使用范围大体有老矿井的开拓延深工程;矿井主要环节改造工程;设备更新及矿区生产、生活配套工程,如公用工程、住宅、文教卫生、煤质选煤工程、安全技措工程、科研费用、生产地质、零星土建工程等。
维简费工程计划的安排,是自下而上的由各厂、矿、处提出建议计划,经局审查后,在不超过年提取指标的前提下,编制正式年计划,下发局属各单位,据以安排全年施工任务。在下半年根据施工进度和设备进货情况,对年度计划进行一次调整。总的原则是维简费计划的安排和实际使用不得超过年提取指标,节余的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在当年超过指标时也要占用下年的提取指标。
(三)上级补助维简费资金计划上级补助维简费由国家拨款,用以补助企业更新改造资金之不足。使用的范围主要是补助开拓延深、采掘机械化、安全技措、选煤和科研等。上级补助维简费由矿务局向上级机关提请上项工程计划,经上级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按下达的计划指标安排计划。
(四)加价煤资金计划超产加价煤款始于1983年。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以计燃(1983)26号文发出《关于统配煤矿试行超产煤炭加价的通知》。《通知》规定1980年底及以前投产矿井,以1981年末核定能力为基础,考核年度产量超过能力的部分即为超产煤。1982年实际产量已经超过核定能力的部分,在现行价格的基础上加价25%。比1982年实际产量再增加部分,在现行价格基础上加价50%。
加价煤款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矿井技术改造和改善职工集体生活福利设施。
(五)大修理资金计划大修理资金用于大修理工程和设备。凡部分主体工程拆除或主体扒倒,在原建筑物的基础上,不改变原建筑物结构,修复或重建的工程,列入大修理工程计划。凡机电设备拆卸更换主体,需要费用相当于原值的60%以上的列入设备大修理费用计划。大修理资金的来源,每年按各单位固定资产总值提取2.5%,运输处及岭北露天煤矿提取固定资产总值的4%。1980年以前,按照规定提取的资金,由局计划处统一安排使用。1980年以后权力下放,局属各矿、厂、处自提自用,自行安排计划,报局计划处汇总统一下发。根据工程和设备大修进展情况,各单位可自行调整计划,报计划处作为修改计划的依据。
(六)老矿挖潜资金计划 鹤岗矿务局从1976~1983年7月总共拨给老矿挖潜资金11988万元,完成改造项目31项,矿井改造项目有:岭北三层露天、南山立井、兴山一井、富力皮带井、兴山六井、岭北露天电气化、大陆斜井、新一矿三水平等。矿区配套工程有:南山选煤厂、矿区供水、矿区机修厂及福利设施等。
四、统计工作
鹤岗矿务局统计报告制度建立于1948年8月1日,当时统计工作隶属于矿务科计划股,设有专职人员负责。
统计报告制度有:人员统计(劳动统计)、采煤统计(现生产统计)、运输统计,实行日报告制度;剥岩与掘进统计、井口恢复状况统计、坑木消耗统计、工资统计、消耗煤量统计(自用煤统计)、副业产品统计、事故统计、建筑工程统计等均为月报告制度。每日或每月由各矿、厂、处及业务科室向矿务科报送,矿务科汇总并上报及向领导提供统计资料。
1954年统计报表制度进行了改革,撤销向局的日报制度(日报改由调度汇报),加强了统计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工作,系统地收集资料汇总上报。在统计科下设有专责的调查研究统计人员,并于1959年举办两期统计人员培训班,共培训统计人员46人,提高了队伍素质。这时统计业务归口填报,统计科只负责生产、综合、基建统计报表,并负责填写统计资料手册,供领导使用。从1972年起,为了使统计资料更适应领导和各业务部门的需要,开始每月编印统计资料汇编,一直坚持至今,绘制有各种统计图,供领导和有关业务部门参阅。
鹤岗矿务局的统计报告制度,实行双轨制,一条线是上报煤炭工业部。一条线是上报国家统计局系统,在业务上服从双重领导。报表分国家报表和专业报表两类。从时间上又分为年报和定期报表,其中,定期报表26种,年报13种。
为实现统计计算现代化,1984年开始配置微机1台,1985年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