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
第二节 全民所有制工业
1946年至1949年兴山市人民政府通过没收敌产和对私营工商业赎买的方式,建成5户全民所有制32厂——兴山市砖瓦厂、机械厂、食品厂、油酒厂、酿造厂。1949年5厂共有职工178人,固定资产原值4万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4.5万元,生产豆油132吨、白酒82吨。
1953年鹤岗市工业企业公司成立,市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有了迅速发展。企业增至14个,职工275人,固定资产原值53.9万元,实现32业产值215.8万元。全年生产锯材1187立方米,日用陶瓷2000件,白酒578吨,豆油438吨,红砖184.2万块,点心79吨,糖果87吨。
1957年市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增至18个,职工1408人,固定资产原值127.7万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142.1万元。全年生产锯材3.3万立方米,机制纸2吨,日用陶瓷6000件,白酒435吨,豆油913吨,皮鞋6044双,红砖2223.6万块,点心596吨,糖果300吨。
1958年至1960年三年“大跃进”时期,市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迅速发展。1960年末,市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增至46个,职工10977人,固定资产原值为1260.2万元,实现工业总产值5797.1万元。主要产品除粮食、白酒、食品、陶瓷等生活必需品外,还生产原油1484吨,生铁8093吨,钢材197吨,钢锭1351吨,铁矿石3098吨,交流电动机29台/70千瓦,金属切削机床48台/72吨,锯材7.1万立方米。机械、冶金、建材、食品、造纸等工业初具规模。
但由于指导思想脱离实际,违背客观经济规律和连续三年自然灾害,造成国民经济失调。1962年以后,根据国民经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对原料无来源、产品质量不合格、长期亏损的企业实行“关、停、并、转”。1965年市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调整到27个,职工7802人,固定资产原值1267.9万元,实现工业总产值1451万元。主要生产为煤矿生产服务和为人民生活服务的产品。全年生产皮带运输机18台/492.6米,铁矿车10台/6吨,红砖1182万块,粘土瓦219.2万片,锯材4813立方米,氧气13.7万立方米,日用陶瓷402.6万件,白酒644吨,啤酒499吨,面粉2.8万吨,大米1954吨,豆油589吨,布鞋10万双,木制家具2.1万件,木制农具4万件。全年实现利润44.2万元。
1968年至1978年,由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幅度大和广大工人、技术人员和干部坚守岗位,努力生产,市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仍有发展。1978年市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62个,职工18379人,固定资产原值7771万元。1978年市属工业固定资产原值比1965年增长5倍。实现工业总产值10218万元。新建了电子、塑料等新兴工业,填补了鹤岗工业历史的空白。
1979年至1985年按照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对没有定型产品并且质量差、滞销、长期亏损的企业,再次进行“关、停、并、转”。贯彻执行国民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方针,使市属全民所制工业企业走上持续稳定发展的轨道。1985年,市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76户,职工20752人,工业总产值19212.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12389.5万元,实现利润3327万元。拥有食品加工、机械制造、化工、建材、木材加工、造纸、印刷、电子电器、纺织、缝纫、冶金等30个门类。1985年鹤岗市制油厂被评为省的“六好企业”。电动滚筒厂的竞力牌BYD电动滚筒、半导体材料厂的鹤光牌N型重掺锑硅单晶被评为省优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