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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集体所有制工业

第三节 集体所有制工业


  市属集体所有制工业鹤岗市第一个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是新街基木工合作社,成立于1955年2月25日。由张文山洪林森木铺、金庆增东兴合木铺、孟庆国三合兴木铺、艾洪恩双合大车铺、于兆强同丰德木铺、张文志永利和木铺6家组成,负责人穆永久、夏春章,从业人员27人,担负着全市木制品生产任务。1955年底全市共有木业、铁业、薄铁业、印染业、补带业、麻绳皮革业、钟表修理业8个生产合作社(组)。从业人员147人,工业产值7.7万元。党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促进了集体企业的发展。l957年手工业合作社(组)增至21个,从业人员749人,25业产值310.9万元,实现利润31.8万元;增加了豆制业、清凉饮料业、家具修理业、刻字业、柳条编织业、自行车修理业、切面业。三年“大跃进”(1958—1960)期间,市属集体所有制企业盲目增长。1958年集体所有制企业(包括手工业合作社、组,城镇公社工业和街道工业)达到220个,固定资产原值11.7万元,工业总产值876.6万元。1959年由于市、矿一度合并,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增至477万元,比1958年增长39.7倍;工业总产值增至1778.8万元,比1958年增长一倍多。1960年市属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业总产值2931.4万元。经国民经济调整,1963年市属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调整到72个,从业人员1940人,固定资产原值194万元,工业总产值534.3万元。企业出现稳步发展的局面。1965年市属集体所有制企业73个,在从业人员和固定资产原值均比1963年下降的情况下,工业总产值增长24.5%。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至“六五”计划期间,集体所有制企业全面进行整顿,认真落实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经济责任制,积极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和技术改造,企业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1978年,市属集体所有制企业174个,比1965年增长1.4倍;从业人员12407人,比1965年增长6倍;固定资产原值1938万元,比1965年增长8倍;工业总产值6482万元,比1965年增长8.8倍;利、税总额558.6万元,其中利润275.4万元。1985年市属集体所有制企业263户,从业人员21153人,固定资产原值5400.6万元工业总产值10908.5万元,盈利426万元。并有金属加工、电子电器、通用机械制造、机电修配、农机修造、日用五金修理、薄铁制品、木材加工、制砖制瓦、采石、陶瓷、粮油加工、酱菜、冷饮、糕点、糖果、豆制品、缝纫、塑料、日用化工、印刷、棉织、造纸等行业。
  乡办工业 1960年鹤岗市有乡办工业企业4个,212业产值22.4万元。1962年,在国民经济调整中,乡办企业减至1个,工业总产值减至2.5万元。1978年全市乡办工业企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共有企业21个,固定资产原值156万元,工业总产值395万元,盈利51.3万元,给国家缴纳税金5.6万元。
  “六五”计划期间,鹤岗市把兴办和扶持乡镇企业,增加商品生产,做为建设郊区的一项综合性经济措施,使乡镇企业得到迅速发展。1985年全市乡办工业企业30个,从业人员4353人,工业企业总产值1136.7万元,纯利润82万元,缴纳税金65万元。产品47种,其中10余种销往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