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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木材加工

第六节 木材加工


  1927年(民国16年)鹤岗矿区出现了私人开办的木材加工店铺——戚云长双发和木铺,从业人员3人,产品有大车、棺材等。日本侵略者占据鹤岗期间,鹤岗地区有11家木材加工店铺。其中,生产日用家具的店铺7家,生产大车、棺材的店铺4家。这些店铺,在日本侵略者的迫害下,多数在抗战胜利前关业。
  1951年,张文山的洪森林木铺、金庆增的东兴合木铺、孟庆国的三合兴木铺、张树堂的华兴茂木铺等6家组成联合大车工厂,从业人员12人,产品有家具、大车、工具等。1952年,艾洪恩的双合大车铺、于兆强的同丰德木铺、张文志的永利和木铺组成三胜大车工厂,从业人员20人,产品有大车、家具、工具等。1955年2月5日,联合大车工厂和三胜大车工厂合并,组成全市第一个木材加工业初级社,社址在新街基(工农区),从业人员27人。
  1955年8月,鹤岗市第一个全民所有制木材加工企业——木材家具厂投产,厂址在新街基(工农区),隶属市地方工业科,职工100余人,主要设备有4.8寸大带锯1台、4.2寸小带锯1台,每班加工锯材30立米左右。1956年,木材家具厂分为制材和家具两个厂。1969年,家具厂划归林业局,木材厂划归建材公司。1958至1977的20年间,鹤岗市各区(乡)先后办起木器社、木工厂、包装箱厂、家具厂等14个木材加工企业,提高了全市木材加工的能力。
  1985年,全市共有木材加工企业43个。其中,全民所有制企业12个,集体所有制企业31个。有职工4758人,固定资产原值1165.3万元,占地面积165061平方米,建筑面积51836平方米,动力机械总能力4474千瓦,设备原值203万元。加工锯材68269立米,制做家具、包装箱、办公桌椅、学生桌椅、锹镐把、玻璃箱等159409件。工业总产值1700万元,盈利20.7万元,上交税金73.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