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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药制造

第二节 农药制造


  鹤岗市农药厂,始建于1965年7月,厂址在工农区,隶属轻化局,全民所有制。建厂后开始研制二甲四氯、敌草隆、燕麦灵、三聚氯氢,并初步实验成功丙酰氯法生产敌稗、异晴酸酯法生产绿麦隆和敌稗缩合等工艺。由于建厂不到一年即开始“文化大革命”,大部分技术人员“受触”靠边,农药生产陷于半瘫痪状态。1969至1978年连续10年亏损,累计亏损额594万元,相等于1978年全厂固定资产原值的2.5倍。
  1979年,鹤岗市农药厂扭亏为盈。1980年2月,该厂工作人员组成产品推销组,前赴吉林、辽宁、上海、四川、江西、新疆等省区进行市场调查,推销产品。在市场调查中发现:新型化学除草剂——绿麦隆畅销,特别是国营农场供不应求。全国生产绿麦隆农药的厂家,只有上海一家。产品推销小组得知信息后,返回鹤岗,立即成立绿麦隆生产车间,增加了绿麦隆车间的人员、设备和技术管理力量,使绿麦隆的生产能力由年产90吨提高到300吨。1982年,鹤岗市农药厂成为全国绿麦隆独家经营企业。1984年生产绿麦隆338吨,实现工业总产值1081万元,利润132万元,上交税金67.1万元。产品销售到全国10多个省份。
  1985年,鹤岗市农药厂共有职工906人,固定资产原值331.9万元,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l2508平方米,动力机械总能力1583千瓦,设备原值105万元。全年生产绿麦隆杀草剂648吨,工业总产值1040万元,利润总额58.9万元,上交税金20.5万元。